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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四十八章偷天换日(下)
想知道废帝刘辩的样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叶府砸了大笔金子,才弄走了几个日常能看到刘辩的卫士,让叶府死士补了那个缺,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见到了曾给刘辩当过老师的王越。
帝师王越,本是个很有名气的剑客,后来到了京师,在朝廷高官的引见下,给当时还是太子的刘辩当了老师,说白了,主要就是个当个保镖。后来董卓进京,刘辩被废,他这个帝师也被董卓给关进了永安宫陪废帝。
生为帝师、死为帝师。
王越还记得董卓是这样说的。因此他每次看到刘辩,心中的情感便会复杂起来:以豪侠的身份爬到帝师之位,这等于在脸上贴了无数黄金。可又因为是帝师,导致了从高高的云端狠狠摔落于地,性命难保。
您的命运是和皇上休戚相关的。
某天夜里,一个男人潜入了王越的房间,如此说道。王越望着此人的眼睛,忽然想到了近日在永安宫的卫士中发现了几个此前并没见过的人。
您也可以和董卓汇报此事。只不过,董卓既然把您和皇上关在一起,又怎么会真正地把您当回事?
那个男人从怀中掏出了一样东西。在月光的照耀下,王越能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块方形赤金。伸出手,王越接过金子放在口中咬了咬,又很诧异地看到了那黑衣人再次掏出了一块同样大小的金子。
您是天下最伟大的帝师,您的剑术是举世无双的。只有如黄金般闪耀的光芒才配得上您。在历史上,您的名字将会和日后重登宝座的皇帝陛下一起,被亿万民众所铭记。在四处流传的史书上、在高高耸立的碑石上、在无数人的交口称赞里,您会成为大汉历史上超越卫青、霍去病的人物,您会成为最伟大的功臣……
温柔的夜色中,那个男人低喃的声音如同魔咒般响彻了王越的耳朵。他看到,每说一句话,那个男人都会掏出一块金子放在自己的面前。随着金子越堆越多,他已经听不到那个男人在讲什么了。
需要我做什么?
王越把金子推还给面前的男人。他知道这些金子,自己暂时并不能带走。
需要知道皇上的一切,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配合我们的行动。
那个男人似乎知道王越的想法。他收回了金子,又从怀中掏出一块玉。王越接过去,很惊讶地发现,这是灵帝曾佩戴过的。在数量不多的陪刘辩的觐见中,他清楚地看见此玉就被灵帝放在手上把玩。
以玉为誓。以玉为价。
王越将它收好,和那个黑衣蒙面的男子击掌为誓。
叶府三人并不信任王越。但除了王越,永安宫那里实在不能再安插可以极度接近废帝刘辩的人。只不过,多了王越,不仅仅多了花费,还多了再寻找一个人的麻烦。
直接救出刘辩是个极其愚蠢的办法。所以叶府三人“以史为鉴”,决定找两个人装扮成废帝刘辩和帝师王越,并在关东军起兵、董卓杀废帝的前夕放把火,烧掉永安宫,然后依靠替身的尸骨蒙混过关,给所有人造成皇帝已死的假象。
刘辩的年龄、身高都普通,很容易地,叶府就找到了替死之人,但王越是这个时代的武学大师,身材高大、骨骼清奇,不是普通人所能扮演的,结果叶玄找了近十日,才在离洛阳数百里之遥的地方,寻到了一个高大的猎户。
董卓无道,百姓没有活路。人命的价格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在保证两人的家眷会被妥善安置后,两人甘愿赴死。
父母会被赡养,儿子会跟从大贤学习圣人之道,女儿会嫁入殷实人家,而他们自己,在皇帝重新登位后,也将被史官载入史册……
想着和郭嘉对那两个人的允诺,叶晓易总觉得心中有些什么东西在倒塌,而另外一些东西悄然滋长着、蔓延着。
“奉孝,你说买人命……是正确的事情吗?”蹲在院子里,叶晓易揪下一根枯黄的草叶,黯然道;“如果说当年杀劫匪是为了活命、前几年杀黄巾是为了保命,那我现在买人命又说明什么?能找到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吗?”
“冠冕堂皇?”华佗噗地笑了出来:“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不用了,你入乡随俗就好。孟母三迁不是没有道理的。人很容易地就会被周围所潜移默化。好比说,你生活在一个大家都很讲道德的地方,譬如平等、自由、守法,在这个地方,你杀人买命,就会变得很突兀,与旁人格格不入。但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地方,你会发现,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体内那种随时会挥刀砍人的性格就逐渐显露出来了。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随潮流而动,把自己变得跟身边人相同。只有少数,会试图用自己的想法去影响他人,做那种并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先驱。至于你、我,估计是被同化的那种。起码目前是这样。我们已经越来越像这个时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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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四十八章偷天换日(下)
想知道废帝刘辩的样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叶府砸了大笔金子,才弄走了几个日常能看到刘辩的卫士,让叶府死士补了那个缺,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见到了曾给刘辩当过老师的王越。
帝师王越,本是个很有名气的剑客,后来到了京师,在朝廷高官的引见下,给当时还是太子的刘辩当了老师,说白了,主要就是个当个保镖。后来董卓进京,刘辩被废,他这个帝师也被董卓给关进了永安宫陪废帝。
生为帝师、死为帝师。
王越还记得董卓是这样说的。因此他每次看到刘辩,心中的情感便会复杂起来:以豪侠的身份爬到帝师之位,这等于在脸上贴了无数黄金。可又因为是帝师,导致了从高高的云端狠狠摔落于地,性命难保。
您的命运是和皇上休戚相关的。
某天夜里,一个男人潜入了王越的房间,如此说道。王越望着此人的眼睛,忽然想到了近日在永安宫的卫士中发现了几个此前并没见过的人。
您也可以和董卓汇报此事。只不过,董卓既然把您和皇上关在一起,又怎么会真正地把您当回事?
那个男人从怀中掏出了一样东西。在月光的照耀下,王越能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块方形赤金。伸出手,王越接过金子放在口中咬了咬,又很诧异地看到了那黑衣人再次掏出了一块同样大小的金子。
您是天下最伟大的帝师,您的剑术是举世无双的。只有如黄金般闪耀的光芒才配得上您。在历史上,您的名字将会和日后重登宝座的皇帝陛下一起,被亿万民众所铭记。在四处流传的史书上、在高高耸立的碑石上、在无数人的交口称赞里,您会成为大汉历史上超越卫青、霍去病的人物,您会成为最伟大的功臣……
温柔的夜色中,那个男人低喃的声音如同魔咒般响彻了王越的耳朵。他看到,每说一句话,那个男人都会掏出一块金子放在自己的面前。随着金子越堆越多,他已经听不到那个男人在讲什么了。
需要我做什么?
王越把金子推还给面前的男人。他知道这些金子,自己暂时并不能带走。
需要知道皇上的一切,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配合我们的行动。
那个男人似乎知道王越的想法。他收回了金子,又从怀中掏出一块玉。王越接过去,很惊讶地发现,这是灵帝曾佩戴过的。在数量不多的陪刘辩的觐见中,他清楚地看见此玉就被灵帝放在手上把玩。
以玉为誓。以玉为价。
王越将它收好,和那个黑衣蒙面的男子击掌为誓。
叶府三人并不信任王越。但除了王越,永安宫那里实在不能再安插可以极度接近废帝刘辩的人。只不过,多了王越,不仅仅多了花费,还多了再寻找一个人的麻烦。
直接救出刘辩是个极其愚蠢的办法。所以叶府三人“以史为鉴”,决定找两个人装扮成废帝刘辩和帝师王越,并在关东军起兵、董卓杀废帝的前夕放把火,烧掉永安宫,然后依靠替身的尸骨蒙混过关,给所有人造成皇帝已死的假象。
刘辩的年龄、身高都普通,很容易地,叶府就找到了替死之人,但王越是这个时代的武学大师,身材高大、骨骼清奇,不是普通人所能扮演的,结果叶玄找了近十日,才在离洛阳数百里之遥的地方,寻到了一个高大的猎户。
董卓无道,百姓没有活路。人命的价格已经降到了最低点。在保证两人的家眷会被妥善安置后,两人甘愿赴死。
父母会被赡养,儿子会跟从大贤学习圣人之道,女儿会嫁入殷实人家,而他们自己,在皇帝重新登位后,也将被史官载入史册……
想着和郭嘉对那两个人的允诺,叶晓易总觉得心中有些什么东西在倒塌,而另外一些东西悄然滋长着、蔓延着。
“奉孝,你说买人命……是正确的事情吗?”蹲在院子里,叶晓易揪下一根枯黄的草叶,黯然道;“如果说当年杀劫匪是为了活命、前几年杀黄巾是为了保命,那我现在买人命又说明什么?能找到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吗?”
“冠冕堂皇?”华佗噗地笑了出来:“冠冕堂皇的理由就不用了,你入乡随俗就好。孟母三迁不是没有道理的。人很容易地就会被周围所潜移默化。好比说,你生活在一个大家都很讲道德的地方,譬如平等、自由、守法,在这个地方,你杀人买命,就会变得很突兀,与旁人格格不入。但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地方,你会发现,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体内那种随时会挥刀砍人的性格就逐渐显露出来了。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随潮流而动,把自己变得跟身边人相同。只有少数,会试图用自己的想法去影响他人,做那种并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先驱。至于你、我,估计是被同化的那种。起码目前是这样。我们已经越来越像这个时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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