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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哥。”
即使在楚国曾听说过靖南侯对平野伯极为看重,有传闻说平野伯是靖南侯的亲传弟子,手把手教授其战阵之法;
更有传闻说,昔日玉盘城下,靖南侯之所以下令屠戮四万投降的青鸾军,只是为了帮平野伯破除心障,助其武道进阶。
前者,尚可说有迹可循;
后者,就有些过于荒谬了。
只不过后者传出这番话的,是昔日曾陪景阳出使燕国的使团成员;
他说在那一日,数万青鸾军血染望江,浮尸一片,其惊骇不已之际,却看见平野伯正沿着望江江岸逆流而行,神情恍惚,俨然一副正在“参悟”的状态,而在其身后,靖南侯一步一步地跟着,分明是在护法。
此说法一传出,就被认为是那名楚国使团成员于那一日已经失了神智,因为不管怎样,再看重,再欣赏,再当作自己人,也不可能真的做到这般地步。
那名使团成员回国后就被冷藏了,甚至其家族里的人,也将其当作疯癫。
但眼下,
一声“叫哥”,
让公主忽然想到了那个不切实际的传闻,
甚至,
她忽然有些想相信了。
这里是军营帅帐之中,
但靖南侯却直接让自己改口叫这个,此中意味,早就已经脱离了上位者对下属的“推心置腹”,也超出了“心腹嫡系”这种认知。
熊丽箐双手放在身前,
俯身下拜,
脆生生地叫了声:
“哥。”
面对靖南侯的压力,是很大的,熊丽箐觉得,自己这一声“哥”里,语调,已经有些颤抖。
田无镜手收回去,解开了自己腰间的一枚玉佩。
虽说在军中,但田无镜今日所着依旧是便服,那一套鎏金甲胄则挂在帅帐一侧。
身上白色长袍上绣着的是威严的蛟龙,按理说田无镜现在依旧是侯爵,并非王爵,穿这个,逾矩了,但没人会在意这些。
“不是什么好东西,先收着吧。”
玉佩,被田无镜丢到了公主面前,公主眨了眨眼,先侧过头,看了看自己的“丈夫”。
“收着吧。”郑伯爷很平静地回应道。
平日里,郑伯爷收侯爷的奶粉钱已经收习惯了。
再说了,
喊了一声“哥”,做长辈的给一件见面礼,也是理所应当。
“谢谢哥。”
公主收下了玉佩。
玉佩,确实不算是什么好玉,至少,对于大楚公主而言,这世上能够让其觉得珍贵的玉,本就不多;
此玉,无非是靖南侯这件衣服的下摆,纯做装饰,靖南侯本人虽说出身于门阀田家,但对这些,向来不看重。
然而,
玉的价值衡量和金银不同,
常言道,玉能养人,但其实,人也是在养玉;
金银器具,熔一下,依旧有其本身价值,而玉不同。
玉,一得看材料色泽,二,也是最重要的,得看曾是谁佩戴过的。
晚上,
靖南侯留饭。
江虎和公孙玲自是没有资格在帅帐中进食的,他们被亲卫带下去做安排。
小桌上摆着三道菜,一道是咸菜,一道肉汤,一道,是一大蒸笼馒头。
雪海关出产的馒头,是菜。
三人都坐在毯子上,侯爷和郑凡坐得很随意,大马金刀;
公主是跪坐。
当侯爷夹起一块肉时,郑伯爷和公主也开动了。
二人一起拿向馒头,郑伯爷啃了一口,啧啧,终于吃到家的味道了,舒坦。
公主也咬了一口,却惊讶于馒头里头竟然还有馅儿,萝卜丝肉馅儿的,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腻。
这馒头,对于一路从山里出来一路吃烧烤的二人而言,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侯爷道:
“也是巧了,前阵子雪海关那边刚送来的给养。”
雪海关自是不用承担这边大军的军资的,但按照雪海关的传统,逢年过节,一些和自家主上关系好的大人物的人情礼节,是不可能落下的。
郑凡点了点头,夹起咸菜,就着馒头继续吃起来。
侯爷和郑伯爷两个人吃饭很快,公主就显得斯文了一些,两个男人吃好了后,公主也落下筷子。
侯爷看向公主,道:“你继续吃,不用拘束。”
“好。”
公主听话地又拿起一个馒头。
侯爷则看向郑凡,道:“说说吧。”
公主微微一愣,当着她的面,聊这些话题,着实让她有些意外,但这也从侧面证明,靖南侯是将她当作自己人了。
郑伯爷就将自己一路入楚以来的经历对着靖南侯说了一遍。
听完后,
侯爷道:
“那首词,你给本侯也念一遍。”
“怒发冲冠………”
笑谈渴饮燕奴血,这里的燕奴,改成了“蛮奴”。
听完这词后,侯爷点点头,指着郑凡笑骂道:
“诗词到你这里,反而变得没意思了,自古以来,有诗词大家临高望山,一抒心中沟壑;有海边观日,哀叹无边无涯;有枫叶垂落,倾诉百转千愁。
诗词之道,无非是借物抒怀,观其诗,品其词,可略其人那年那日所见之景所触之情;
到你这里,无非就是信手拈来的文字之道,好端端的一桩雅事,在你这儿却满是匠气。”
靖南侯虽是以个人武力和用兵如神而闻名,但其文化素养也是不低的,毕竟是田家嫡子出身。
一首《满江红》,固然是豪迈至极,但侯爷清楚,这并非是郑凡的直抒胸臆。
郑凡是个怎样性格的人,侯爷是明白的,就说这次入楚,也是被他逼着去的。
所以,没这个情,没这个景,却能写出这么好的词,只能说,这是把诗词当铸造坊内的兵刃在成批地锻造了。
郑伯爷讪讪一笑。
“倒是你那位大舅哥,对这首词很是满意?”
公主在此时开口道;“是的,皇兄一直以为相公是苏先生,几乎引以为文道知己。”
侯爷点点头,道:“谁知是狼子野心。”
公主腼腆一笑,道:“一来二去,我也不晓得怎么想的,就觉得,应该跟他走了,哥,你说我这是不是着了魔了?”
熊丽箐显然是放开了,
在靖南侯让她喊自己哥开始,
这个聪明的女人,就开始发挥出她的专长。
有些时候,男人和男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隔阂,因为情感表达方面,双方都会比较克制和拘束,反倒是女人,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再者,她是楚国公主,并非是什么寻常家的女子,在一些大场面大人物面前,适应能力也更强。
田无镜道:
“着了魔好,这小子,身上纵有千万种毛病,但唯独有一条,谁诚以待他,他必以诚待人,你在他身上舍下的再多,都别不舍得,因为已经舍了,无求方可得。”
“是,哥。”
“晚上本侯给陛下上个折子,大楚公主入燕,与我大燕平野伯两情相悦,陛下和朝堂诸公也必然开怀得很。
不过你放心,陛下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去册封你什么归义公主这类的封号。
既已入燕,既已择人,当以夫家为重。”
“是。”
公主缓缓起身,道:“侯爷,相公,我去给你们烹茶。”
这是觉得自己坐的时候差不多了,该把说话的空间留给两个男人了。
当公主走出帅帐后,
田无镜的手指轻轻地在小桌上点了点,
道:
“如何?”
“回侯爷的话,楚国内部,散而不乱,盖有摄政王。”
田无镜点点头,道:“晋地之吞并,因三家分晋久矣,君非君,臣非臣;乾楚则不然,欲取乾楚,当以强过吞并晋地之迅猛手段。
软刀子割肉不行,割的是我们自己的肉。”
“是,末将也觉得当以雷霆之势取之,可以不直接一口吞并,但比如乾国,要么不打,要打,就彻底破其三边重镇,而对楚国,也是... -->>
“叫哥。”
即使在楚国曾听说过靖南侯对平野伯极为看重,有传闻说平野伯是靖南侯的亲传弟子,手把手教授其战阵之法;
更有传闻说,昔日玉盘城下,靖南侯之所以下令屠戮四万投降的青鸾军,只是为了帮平野伯破除心障,助其武道进阶。
前者,尚可说有迹可循;
后者,就有些过于荒谬了。
只不过后者传出这番话的,是昔日曾陪景阳出使燕国的使团成员;
他说在那一日,数万青鸾军血染望江,浮尸一片,其惊骇不已之际,却看见平野伯正沿着望江江岸逆流而行,神情恍惚,俨然一副正在“参悟”的状态,而在其身后,靖南侯一步一步地跟着,分明是在护法。
此说法一传出,就被认为是那名楚国使团成员于那一日已经失了神智,因为不管怎样,再看重,再欣赏,再当作自己人,也不可能真的做到这般地步。
那名使团成员回国后就被冷藏了,甚至其家族里的人,也将其当作疯癫。
但眼下,
一声“叫哥”,
让公主忽然想到了那个不切实际的传闻,
甚至,
她忽然有些想相信了。
这里是军营帅帐之中,
但靖南侯却直接让自己改口叫这个,此中意味,早就已经脱离了上位者对下属的“推心置腹”,也超出了“心腹嫡系”这种认知。
熊丽箐双手放在身前,
俯身下拜,
脆生生地叫了声:
“哥。”
面对靖南侯的压力,是很大的,熊丽箐觉得,自己这一声“哥”里,语调,已经有些颤抖。
田无镜手收回去,解开了自己腰间的一枚玉佩。
虽说在军中,但田无镜今日所着依旧是便服,那一套鎏金甲胄则挂在帅帐一侧。
身上白色长袍上绣着的是威严的蛟龙,按理说田无镜现在依旧是侯爵,并非王爵,穿这个,逾矩了,但没人会在意这些。
“不是什么好东西,先收着吧。”
玉佩,被田无镜丢到了公主面前,公主眨了眨眼,先侧过头,看了看自己的“丈夫”。
“收着吧。”郑伯爷很平静地回应道。
平日里,郑伯爷收侯爷的奶粉钱已经收习惯了。
再说了,
喊了一声“哥”,做长辈的给一件见面礼,也是理所应当。
“谢谢哥。”
公主收下了玉佩。
玉佩,确实不算是什么好玉,至少,对于大楚公主而言,这世上能够让其觉得珍贵的玉,本就不多;
此玉,无非是靖南侯这件衣服的下摆,纯做装饰,靖南侯本人虽说出身于门阀田家,但对这些,向来不看重。
然而,
玉的价值衡量和金银不同,
常言道,玉能养人,但其实,人也是在养玉;
金银器具,熔一下,依旧有其本身价值,而玉不同。
玉,一得看材料色泽,二,也是最重要的,得看曾是谁佩戴过的。
晚上,
靖南侯留饭。
江虎和公孙玲自是没有资格在帅帐中进食的,他们被亲卫带下去做安排。
小桌上摆着三道菜,一道是咸菜,一道肉汤,一道,是一大蒸笼馒头。
雪海关出产的馒头,是菜。
三人都坐在毯子上,侯爷和郑凡坐得很随意,大马金刀;
公主是跪坐。
当侯爷夹起一块肉时,郑伯爷和公主也开动了。
二人一起拿向馒头,郑伯爷啃了一口,啧啧,终于吃到家的味道了,舒坦。
公主也咬了一口,却惊讶于馒头里头竟然还有馅儿,萝卜丝肉馅儿的,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腻。
这馒头,对于一路从山里出来一路吃烧烤的二人而言,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侯爷道:
“也是巧了,前阵子雪海关那边刚送来的给养。”
雪海关自是不用承担这边大军的军资的,但按照雪海关的传统,逢年过节,一些和自家主上关系好的大人物的人情礼节,是不可能落下的。
郑凡点了点头,夹起咸菜,就着馒头继续吃起来。
侯爷和郑伯爷两个人吃饭很快,公主就显得斯文了一些,两个男人吃好了后,公主也落下筷子。
侯爷看向公主,道:“你继续吃,不用拘束。”
“好。”
公主听话地又拿起一个馒头。
侯爷则看向郑凡,道:“说说吧。”
公主微微一愣,当着她的面,聊这些话题,着实让她有些意外,但这也从侧面证明,靖南侯是将她当作自己人了。
郑伯爷就将自己一路入楚以来的经历对着靖南侯说了一遍。
听完后,
侯爷道:
“那首词,你给本侯也念一遍。”
“怒发冲冠………”
笑谈渴饮燕奴血,这里的燕奴,改成了“蛮奴”。
听完这词后,侯爷点点头,指着郑凡笑骂道:
“诗词到你这里,反而变得没意思了,自古以来,有诗词大家临高望山,一抒心中沟壑;有海边观日,哀叹无边无涯;有枫叶垂落,倾诉百转千愁。
诗词之道,无非是借物抒怀,观其诗,品其词,可略其人那年那日所见之景所触之情;
到你这里,无非就是信手拈来的文字之道,好端端的一桩雅事,在你这儿却满是匠气。”
靖南侯虽是以个人武力和用兵如神而闻名,但其文化素养也是不低的,毕竟是田家嫡子出身。
一首《满江红》,固然是豪迈至极,但侯爷清楚,这并非是郑凡的直抒胸臆。
郑凡是个怎样性格的人,侯爷是明白的,就说这次入楚,也是被他逼着去的。
所以,没这个情,没这个景,却能写出这么好的词,只能说,这是把诗词当铸造坊内的兵刃在成批地锻造了。
郑伯爷讪讪一笑。
“倒是你那位大舅哥,对这首词很是满意?”
公主在此时开口道;“是的,皇兄一直以为相公是苏先生,几乎引以为文道知己。”
侯爷点点头,道:“谁知是狼子野心。”
公主腼腆一笑,道:“一来二去,我也不晓得怎么想的,就觉得,应该跟他走了,哥,你说我这是不是着了魔了?”
熊丽箐显然是放开了,
在靖南侯让她喊自己哥开始,
这个聪明的女人,就开始发挥出她的专长。
有些时候,男人和男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隔阂,因为情感表达方面,双方都会比较克制和拘束,反倒是女人,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再者,她是楚国公主,并非是什么寻常家的女子,在一些大场面大人物面前,适应能力也更强。
田无镜道:
“着了魔好,这小子,身上纵有千万种毛病,但唯独有一条,谁诚以待他,他必以诚待人,你在他身上舍下的再多,都别不舍得,因为已经舍了,无求方可得。”
“是,哥。”
“晚上本侯给陛下上个折子,大楚公主入燕,与我大燕平野伯两情相悦,陛下和朝堂诸公也必然开怀得很。
不过你放心,陛下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去册封你什么归义公主这类的封号。
既已入燕,既已择人,当以夫家为重。”
“是。”
公主缓缓起身,道:“侯爷,相公,我去给你们烹茶。”
这是觉得自己坐的时候差不多了,该把说话的空间留给两个男人了。
当公主走出帅帐后,
田无镜的手指轻轻地在小桌上点了点,
道:
“如何?”
“回侯爷的话,楚国内部,散而不乱,盖有摄政王。”
田无镜点点头,道:“晋地之吞并,因三家分晋久矣,君非君,臣非臣;乾楚则不然,欲取乾楚,当以强过吞并晋地之迅猛手段。
软刀子割肉不行,割的是我们自己的肉。”
“是,末将也觉得当以雷霆之势取之,可以不直接一口吞并,但比如乾国,要么不打,要打,就彻底破其三边重镇,而对楚国,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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