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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头,
落了下来,
没有过多的言语,没有什么预备,没有前戏,单刀直入,却又无比地润滑顺畅。
女人倒在了地上,身为王庭蛮师祭祀的一员,她没有料到,自己的结局,居然会这般的莫名其妙。
身旁那名商队护卫也愣住了,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其根本就难以理解。
好在,
樊力是个老实人,
是个厚道人,
他不喜欢身边人去苦恼,
所以,
他喜欢帮别人解决烦恼和疑惑。
但他又自觉自己比较笨,至少,在客栈的那半年,四娘和薛三,都嘲笑他脑子笨。
所以,他不打算去帮人解决“烦恼”,他知道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把烦恼的人解决了,烦恼,也就一样解决了不是?
也因此,地上,多出了一具尸体。
随后,
樊力坐在了土堆上,
从怀中掏出了一大把沙葱。
这几天,他每天都吃很多沙葱,把自己在商队里的银钱,都拿来换了沙葱,这东西,在草原和戈壁里,也并不难找。
加点盐,入点儿酸奶,腌制一下,吃在嘴里,涩中带辣,气儿足得很。
刚死的这名商队护卫对此一直很不满意,因为晚上他和樊力睡一个帐篷,要知道这沙葱在后世的名字叫“蒙古韭”,就知道这玩意儿吃多了味儿得有多大了。
但自从那天吃了一把沙葱后,樊力忽然感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
就像是野兽本能地寻找一些微量元素的东西来补充自身一样,樊力想当然地认为,是沙葱,让自己恢复了力量。
所以,他吃,天天吃,没事就吃,骑马吃,走路吃,睡觉时嘴里还包着。
吃着吃着,
吃到了沙尘暴终于平息了,
吃着吃着,
吃到了前方出现了三匹马的身影,
距离有点远,看不真切,
但其中一匹马上,
那小小的倔强身影,让樊力瞬间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身份。
樊力笑了,笑得依旧憨厚。
他挥舞着手中的沙葱,
他决定,
要把这可以恢复力量的神奇食物,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共同分享!
………………
“所以,你是认出薛三的匕首了?”
“是的,主上,认出来咧,他在院子里磨了半年咧。”
“那个女人,被你砍了?”
“砍咧。”
樊力空手做了个砍柴的动作,朴实无华。
郑凡点点头,把手中的水囊递给了樊力,樊力笑呵呵地把水囊接过来,“咕嘟咕嘟”喝了好几大口。
这世上的事儿,就是这么的奇怪,仿佛真的有无数条线,将一个个人,一件件事,给串联在了一起。
总结起来,可能就是一句:缘,不可言。
樊力是听从瞎子北的安排,跟着那支蛮族商队去荒漠打探消息的,为的,是给客栈留下一条退路。
实在不行,大家伙还真的可以退到荒漠开一家新龙门客栈,风四娘改行卖卖人肉包子。
谁成想,那支商队居然是蛮族王庭的间谍队伍,商队,只是它的伪装,本质上,还是为了王庭收集消息。
可能,招揽樊力的那个管事儿的是级别太低不知道内幕,又或者是商队觉得樊力力气大又傻乎乎地还会骑马,招揽来当个壮力很是划算。
总之,就带上了他。
然后,又极为碰巧的,刚刚从自己三人面前逃走的那个白袍女人,鬼使神差地碰上了樊力所在的接应小队。
薛三插在女人后背上的匕首,则又成了最好的标记。
在樊力看来,既然是被自己伙伴插了的人,
那就肯定是敌人。
伙伴没把她插死,那自己就得给她砍死,理所当然!
事情,就这么给解决了。
不过,俩娃娃倒是都活了下来,樊力没杀他。
在郑凡的命令下,薛三带着俩娃娃去了附近的一个牧民家,直接把俩娃娃送给了那户牧民,同时留下了一点钱两外加两匹马。
其实,最稳妥的方式,还是斩草除根,但郑凡下不了那个决心。
好吧,如果几十年后,
一代天骄荒漠霸主没事射射雕的大汗成长起来带着千军万马冲杀到自己面前来寻仇,
那自己跪也就跪了吧,也没啥不甘心的。
三个人出去,
回去时,
变成了四个人。
因为路上耽搁了时间,所以等到四人回到虎头城城外时,已经是月明星稀了。
虎头城晚上是会关城门的,尤其是战争的疑云还没完全消散的时候,不过好在这一次出去,郑凡好歹混到了一个官身。
哪怕这个官身,比孙大圣的弼马温还不如,毕竟,弼马温至少还有马,郑凡连马都没有。
到了城门口,叫了门,上面放下来一个吊篮,将郑凡吊送了上去。
郑凡手里拿着那位镇北侯家的女将军给的信笺和盖了大印的委任状,先见了守城门的兵丁伍长,再见了什长,随后是百夫长,紧接着是那位叫王立的巡城校尉,
每个人都拿着他的信笺和委任状看了一遍,然后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再将郑凡打量了一遍。
最后,
郑凡像是流水线上的制品,被一路经手一路往后送,终于,他来到了一处大堂内。
堂上正首,坐着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这个人郑凡记得,那天自己坐在瞎子北的摊位后头,就看着他骑着一头“异兽”领着一票骑兵在街面上纵马。
郑凡还记得他的官名,是招讨使,不是招人讨打的意思;
大概类似于一个地区的治安总指挥,负责缉拿盗匪... -->>
斧头,
落了下来,
没有过多的言语,没有什么预备,没有前戏,单刀直入,却又无比地润滑顺畅。
女人倒在了地上,身为王庭蛮师祭祀的一员,她没有料到,自己的结局,居然会这般的莫名其妙。
身旁那名商队护卫也愣住了,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其根本就难以理解。
好在,
樊力是个老实人,
是个厚道人,
他不喜欢身边人去苦恼,
所以,
他喜欢帮别人解决烦恼和疑惑。
但他又自觉自己比较笨,至少,在客栈的那半年,四娘和薛三,都嘲笑他脑子笨。
所以,他不打算去帮人解决“烦恼”,他知道自己没这个本事,但把烦恼的人解决了,烦恼,也就一样解决了不是?
也因此,地上,多出了一具尸体。
随后,
樊力坐在了土堆上,
从怀中掏出了一大把沙葱。
这几天,他每天都吃很多沙葱,把自己在商队里的银钱,都拿来换了沙葱,这东西,在草原和戈壁里,也并不难找。
加点盐,入点儿酸奶,腌制一下,吃在嘴里,涩中带辣,气儿足得很。
刚死的这名商队护卫对此一直很不满意,因为晚上他和樊力睡一个帐篷,要知道这沙葱在后世的名字叫“蒙古韭”,就知道这玩意儿吃多了味儿得有多大了。
但自从那天吃了一把沙葱后,樊力忽然感到自己的力气变大了!
就像是野兽本能地寻找一些微量元素的东西来补充自身一样,樊力想当然地认为,是沙葱,让自己恢复了力量。
所以,他吃,天天吃,没事就吃,骑马吃,走路吃,睡觉时嘴里还包着。
吃着吃着,
吃到了沙尘暴终于平息了,
吃着吃着,
吃到了前方出现了三匹马的身影,
距离有点远,看不真切,
但其中一匹马上,
那小小的倔强身影,让樊力瞬间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身份。
樊力笑了,笑得依旧憨厚。
他挥舞着手中的沙葱,
他决定,
要把这可以恢复力量的神奇食物,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共同分享!
………………
“所以,你是认出薛三的匕首了?”
“是的,主上,认出来咧,他在院子里磨了半年咧。”
“那个女人,被你砍了?”
“砍咧。”
樊力空手做了个砍柴的动作,朴实无华。
郑凡点点头,把手中的水囊递给了樊力,樊力笑呵呵地把水囊接过来,“咕嘟咕嘟”喝了好几大口。
这世上的事儿,就是这么的奇怪,仿佛真的有无数条线,将一个个人,一件件事,给串联在了一起。
总结起来,可能就是一句:缘,不可言。
樊力是听从瞎子北的安排,跟着那支蛮族商队去荒漠打探消息的,为的,是给客栈留下一条退路。
实在不行,大家伙还真的可以退到荒漠开一家新龙门客栈,风四娘改行卖卖人肉包子。
谁成想,那支商队居然是蛮族王庭的间谍队伍,商队,只是它的伪装,本质上,还是为了王庭收集消息。
可能,招揽樊力的那个管事儿的是级别太低不知道内幕,又或者是商队觉得樊力力气大又傻乎乎地还会骑马,招揽来当个壮力很是划算。
总之,就带上了他。
然后,又极为碰巧的,刚刚从自己三人面前逃走的那个白袍女人,鬼使神差地碰上了樊力所在的接应小队。
薛三插在女人后背上的匕首,则又成了最好的标记。
在樊力看来,既然是被自己伙伴插了的人,
那就肯定是敌人。
伙伴没把她插死,那自己就得给她砍死,理所当然!
事情,就这么给解决了。
不过,俩娃娃倒是都活了下来,樊力没杀他。
在郑凡的命令下,薛三带着俩娃娃去了附近的一个牧民家,直接把俩娃娃送给了那户牧民,同时留下了一点钱两外加两匹马。
其实,最稳妥的方式,还是斩草除根,但郑凡下不了那个决心。
好吧,如果几十年后,
一代天骄荒漠霸主没事射射雕的大汗成长起来带着千军万马冲杀到自己面前来寻仇,
那自己跪也就跪了吧,也没啥不甘心的。
三个人出去,
回去时,
变成了四个人。
因为路上耽搁了时间,所以等到四人回到虎头城城外时,已经是月明星稀了。
虎头城晚上是会关城门的,尤其是战争的疑云还没完全消散的时候,不过好在这一次出去,郑凡好歹混到了一个官身。
哪怕这个官身,比孙大圣的弼马温还不如,毕竟,弼马温至少还有马,郑凡连马都没有。
到了城门口,叫了门,上面放下来一个吊篮,将郑凡吊送了上去。
郑凡手里拿着那位镇北侯家的女将军给的信笺和盖了大印的委任状,先见了守城门的兵丁伍长,再见了什长,随后是百夫长,紧接着是那位叫王立的巡城校尉,
每个人都拿着他的信笺和委任状看了一遍,然后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再将郑凡打量了一遍。
最后,
郑凡像是流水线上的制品,被一路经手一路往后送,终于,他来到了一处大堂内。
堂上正首,坐着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这个人郑凡记得,那天自己坐在瞎子北的摊位后头,就看着他骑着一头“异兽”领着一票骑兵在街面上纵马。
郑凡还记得他的官名,是招讨使,不是招人讨打的意思;
大概类似于一个地区的治安总指挥,负责缉拿盗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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