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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小神仙,我也知道,这地方不太平,就算你让我走,我也不走……你救了我老三一条命,今儿随便你去哪儿,我老三给你保驾护航!”
白藿香十分不满:“救他的不是我吗?”
小黑无常也是这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认定了我是救命恩人,八成看我像是一帮人里领头的。
走着走着,这老三还跟想起来了什么似得,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卖相不怎么好了,不过味道没变,你们……吃不?”
我立马闻到了一股子甜香味儿——这个味道太熟悉了,驴打滚!
我们家老头儿喜欢一切粘东西,什么炸糕汤圆,几天不吃就馋,我长期在各个摊子上给他排队。
一瞅,他拿着一个大盒子,不过盒子扁了,里面的红豆馅都给滋出来了,简直一塌糊涂。
老三就很自豪的给我们介绍,说这个驴打滚是县城最出门的桂香斋家的,老派点心,据说人死之前把这东西放死人嘴边,能把死人魂给勾回来,好吃程度可见一斑。
张伟丽就好吃这一口,他特地带回来的。
谁知道后来出了这事儿,也没来得及给张伟丽送过去。
程星河一听哈喇子快垂下来了,乌鸡一瞅那个模样,看都不乐意多看,更别说吃了,我则道了谢,拿在了手里。
往上爬了一段,就到了那个墓穴,四下里也并没有其他人和杜蘅芷的踪迹,我们就一路进了墓穴——果然,墓穴跟老三形容的一模一样,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金银珠宝。
那些本地人应该已经拿走了不少,可剩下的,还是堆积如山,确实能在里面游泳。
不过,说也奇怪,我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子腥气。
这里有棺材,有尸气是非常正常的。
可按理说,这么多年下来,尸气应该已经成为葬气味儿,这个尸气,还是新鲜的。
白藿香也闻出来了,偷偷拉了我一把,示意我小心点。
程星河则已经顾不上这个,直着眼睛就进去了,东摸西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妈的,我儿子终于能当富二代了……”
乌鸡本身已经是个富二代,大概这辈子都不差钱花,对这些东西倒是没什么概念,只是蹲着跟着看了看热闹,黑白无常比较务实,二话没说已经开始往身上装东西了。
我则看向了那个朱漆棺材。
那个棺材确实不小,而且那个形制,确实是贵人的形制。
靠近了一看,那棺材上的纹路,我心里就更有谱了——是牡丹花配龙凤纹。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女人就能享受的起的——这起码是贵妃的待遇。
这也奇怪了——贵妃不都是跟皇陵葬在一起吗?真没听说过,皇帝的女人被孤零零扔在一个荒郊野岭的。
这女尸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正想打开那个棺材,看看这个“皇贵妃”的模样呢,忽然老三嗷的一嗓子,就叫出声来了。
回头一瞅,只见老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指着那堆华贵的殉葬品就哆嗦了起来:“那那那那……淘气!”
淘气?我顺着他视线一看,心里顿时也是一提。
只见那堆黄金之下,出现了一只人脚。
那脚上的鞋子,是个山寨的“Mike”,大勾上面套着个小勾。
“就就就……死人,就他……”老三话都说不溜了,但猜也猜出来了,这个人,恐怕就是在死人嘴里拿珠子的那个愣头青。
跟我猜的一样,那天众人走了,他怕是没有跟着下山,而是一个人折回来了。
他肯定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情。
我立马跟程星河一起把那只脚给拖出来了,一瞅那个尸体,我们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个尸体,只剩下两只穿鞋的脚还是完好的,剩下的,已经成了一具骷髅架子——上面依稀还挂着一些没啃干净的血肉,白生生的骨头上,还有密密麻麻的齿痕。
像是被什么东西,一口一口咬着吃了。
老三再也扛不住了,歪在一边就吐了。
我反应过来,立刻到了棺材旁边,一把将棺材盖子给掀翻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棺材里面,已经空了。
道:“小神仙,我也知道,这地方不太平,就算你让我走,我也不走……你救了我老三一条命,今儿随便你去哪儿,我老三给你保驾护航!”
白藿香十分不满:“救他的不是我吗?”
小黑无常也是这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认定了我是救命恩人,八成看我像是一帮人里领头的。
走着走着,这老三还跟想起来了什么似得,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卖相不怎么好了,不过味道没变,你们……吃不?”
我立马闻到了一股子甜香味儿——这个味道太熟悉了,驴打滚!
我们家老头儿喜欢一切粘东西,什么炸糕汤圆,几天不吃就馋,我长期在各个摊子上给他排队。
一瞅,他拿着一个大盒子,不过盒子扁了,里面的红豆馅都给滋出来了,简直一塌糊涂。
老三就很自豪的给我们介绍,说这个驴打滚是县城最出门的桂香斋家的,老派点心,据说人死之前把这东西放死人嘴边,能把死人魂给勾回来,好吃程度可见一斑。
张伟丽就好吃这一口,他特地带回来的。
谁知道后来出了这事儿,也没来得及给张伟丽送过去。
程星河一听哈喇子快垂下来了,乌鸡一瞅那个模样,看都不乐意多看,更别说吃了,我则道了谢,拿在了手里。
往上爬了一段,就到了那个墓穴,四下里也并没有其他人和杜蘅芷的踪迹,我们就一路进了墓穴——果然,墓穴跟老三形容的一模一样,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金银珠宝。
那些本地人应该已经拿走了不少,可剩下的,还是堆积如山,确实能在里面游泳。
不过,说也奇怪,我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子腥气。
这里有棺材,有尸气是非常正常的。
可按理说,这么多年下来,尸气应该已经成为葬气味儿,这个尸气,还是新鲜的。
白藿香也闻出来了,偷偷拉了我一把,示意我小心点。
程星河则已经顾不上这个,直着眼睛就进去了,东摸西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妈的,我儿子终于能当富二代了……”
乌鸡本身已经是个富二代,大概这辈子都不差钱花,对这些东西倒是没什么概念,只是蹲着跟着看了看热闹,黑白无常比较务实,二话没说已经开始往身上装东西了。
我则看向了那个朱漆棺材。
那个棺材确实不小,而且那个形制,确实是贵人的形制。
靠近了一看,那棺材上的纹路,我心里就更有谱了——是牡丹花配龙凤纹。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女人就能享受的起的——这起码是贵妃的待遇。
这也奇怪了——贵妃不都是跟皇陵葬在一起吗?真没听说过,皇帝的女人被孤零零扔在一个荒郊野岭的。
这女尸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正想打开那个棺材,看看这个“皇贵妃”的模样呢,忽然老三嗷的一嗓子,就叫出声来了。
回头一瞅,只见老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指着那堆华贵的殉葬品就哆嗦了起来:“那那那那……淘气!”
淘气?我顺着他视线一看,心里顿时也是一提。
只见那堆黄金之下,出现了一只人脚。
那脚上的鞋子,是个山寨的“Mike”,大勾上面套着个小勾。
“就就就……死人,就他……”老三话都说不溜了,但猜也猜出来了,这个人,恐怕就是在死人嘴里拿珠子的那个愣头青。
跟我猜的一样,那天众人走了,他怕是没有跟着下山,而是一个人折回来了。
他肯定干了什么不该干的事情。
我立马跟程星河一起把那只脚给拖出来了,一瞅那个尸体,我们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个尸体,只剩下两只穿鞋的脚还是完好的,剩下的,已经成了一具骷髅架子——上面依稀还挂着一些没啃干净的血肉,白生生的骨头上,还有密密麻麻的齿痕。
像是被什么东西,一口一口咬着吃了。
老三再也扛不住了,歪在一边就吐了。
我反应过来,立刻到了棺材旁边,一把将棺材盖子给掀翻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个棺材里面,已经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