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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跪在床边,吓得声音都是哽咽与沙哑的:“可是,你流这么多血,不去医院,会死掉的……”
霍寒景却很淡漠,那寡淡的神情,像极了受伤的人,根本不是他似的。
他说:放心,死不了。
他让时念卿帮他从医药箱里翻了凝结功能的药,消炎药,以及退烧的药,一并付下,便闭上眼睛,安静睡了过去。
那是,真的安静。
满室的死寂无声。
寂静得似乎可以听见窗户落雪的声音。
时念卿怔怔地跪在床畔,眼睛不眨地盯着霍寒景那张映着橘黄灯光的脸。
两年的时光,他也瘦了。
而且,瘦了很多很多。
原本就立刻的五官,更是深邃。
时念卿盯着那过于惨白的脸,大脑久久处在懵圈的状态。
她自然是六神无主,甚至魂飞魄散的。
尤其是,眼睛余光,不经意瞄到身畔的地板上,那堆砌得高高的,染着殷红血液的止血绷带与止血棉。
时念卿方寸大乱。
因为她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听霍寒景的,任由他在床上躺着。
不过最终,时念卿还是选择听了霍寒景的。
因为,他腹部的伤口,不知从何而来。
时念卿大概可以猜到,他应该是在地下黑市受的伤。
而,地下黑市的那些人,虽然身份背景见不得光,但,他们大多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万一,霍寒景不小心在医院里曝光了身份,怎么办……
只是,霍寒景腹部的刀伤,扎得很深。不去医院的话,单纯的靠口服吃药,也不知道伤口会不会感染,甚至严重。
想到这里,时念卿整颗心又开始惶惶不安。
最后,她选择去药店,买注射类的消炎药和退烧药。
这两类药,给他注射的话,肯定没有问题。
出门买药之前,她在霍寒景的外套内,翻出钥匙。
买药的时候,时念卿很细心的询问药剂师的用药注意事项。
匆匆回去后,霍寒景仍然高烧不退。
他似乎睡得很沉,又似乎是陷入了昏迷。
时念卿根据药剂师的提示,凌晨三点,给他注射了退烧药。
时念卿从小胆子就小,她拿着针头的手,颤抖个不停。
好在注射退烧药后一个半小时,霍寒景的体温便开始往下降。
时念卿看着退烧的时候,他满脸的汗,连凌乱垂在额前的短发都浸湿了。
时念卿赶忙去卫生间,拿盆接了热水,又拿了毛巾,端在床畔,然后用热毛巾给霍寒景擦拭脸庞,以及脖颈。
之前流太多的血,不仅染得皮肤和衣服上四处都是,连床单上都是。
时念卿是真的看见鲜血的颜色,就害怕。
她小心翼翼帮霍寒景把身上的血渍擦干净后,又细心帮他测量了体温。
瞧见已经处在低烧状态,她如释重负般,深深呼出一口气。
霍寒景的体温,彻底恢复正常后,时念卿这才彻底跟着放心下来。
没有心里压力后,时念卿看着满房间的狼藉,犹豫了会儿,她开始处理。
她先是犹豫了下,最后去厨房拿了剪刀,把霍寒景穿在身上的衬衣给剪碎,脱下来后,她原本想重新给他换一件的,但是……霍寒景哪怕瘦了,仍然很重,她根本就搬不动,加之,他腹部有伤,她不敢随便动他,害怕伤口又流血了。
她重新帮他换了被套。
床单,换不下来,时念卿索性拿了盆,刷子,洗衣液,一点一点把床单上的血渍,刷洗干净。
等她清理干净房间,确定嗅不到任何的血腥味儿之后,时念卿小心翼翼关上了房间。
霍寒景的家里,是真的乱。
以前太养尊处优的缘故吧,他似乎自理能力很差。
时念卿看着满客厅和满餐厅的狼藉,犹豫了下,打算处理干净。
只是,在处理拿扇被她杂碎的玻璃渣时,瞧见地面印着两只鲜红的血脚印,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脚,被玻璃渣,扎伤了。
没看见血脚印还好,看见了,她就觉得自己的脚底板,太疼了。
她坐在沙发上,查看自己的脚时,发现竟然扎了两片玻璃进去。
虽然不大。
但是,陷入皮肉之后,很疼。
时念卿招来镊子,自己拔玻璃渣。
玻璃渣,拔出来的时候,她疼得眼泪都挂在了睫毛上。
简单替自己包扎了伤口后,时念卿寻思着去找双拖鞋穿。
当她拉开鞋柜的时候,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粉白色的拖鞋。
太扎眼了,在一堆全是深黑色的鞋子里,那双拖鞋尤为醒目。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那双拖鞋。
不需要任何人告诉她,她就能猜到:那双拖鞋的主人是谁。
时念卿咬着嘴唇,最后从里面拿了双霍寒景的拖鞋。
霍寒景的拖鞋,太大了。
时念卿想要穿稳,走路的时候,都必须蜷着脚趾。
但,蜷脚趾的时候,需要用劲儿,那必然是会扯到伤口,很疼。
时念卿找了垃圾口袋,先把满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然后找来拖把,挨着挨着把室内拖得干干净净。
厨房里,也特别乱。
只是,在清洗盘子的时候,时念卿心里难受到极点。
因为洗碗池里,是两人份的餐具。
盘子是双人份,刀叉是双人份,红酒杯也是双人份。
而且,盘子里,不仅有还残留着牛排的酱汁,红酒杯里,还有喝剩的红酒。
时念卿不清楚这些餐具,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但是,她知道,必然是霍寒景的女朋友过来的时候,他们用过的。
时念卿一边低垂着眉眼洗碗,一边难受得鼻尖又酸又疼。
她心里,疼得不停冒泡泡。
他和别的女人吃了烛光晚餐,却是她帮忙洗盘子。
哪有她这样的冤大头。
按理说,但凡有点骨气的女人,都应该把盘子全部砸碎了,然后全部扔垃圾桶里。
可是,她是那种有骨气的女人么?!
苏媚说得没错,她太怂了。
怂到骨子里。
怂到……她居然把他们浪漫吃过饭的盘子,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是发亮。
后来,她去卫生间,帮霍寒景把最近换洗下来的脏衣服,全部手洗干净,整整齐齐凉在厨房外面的生活阳台上。
等到她把屋内整理干净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还满身的狼藉。
她的睡衣,都是血。
血渍都干了。
而且,她头发的发梢,发硬。
之前还以为是沾了水。
直到她拿到鼻尖一嗅,竟然是发腥的血腥味儿。
时念卿寻思着洗个澡。
只是,她去院子里的内帐篷,翻了半天的衣服,也没找到一件适合穿里面当做睡衣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走得太急了,衣服本来就带得不多。
租房子那会儿,她穿脏的衣服,还能自己手洗。可,自从搬到霍寒景的院子里扎帐篷,她的衣服没地方洗,昨天才刚刚拿去干洗了。
最后,时念卿实在没衣服,索性轻手轻脚去到霍寒景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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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跪在床边,吓得声音都是哽咽与沙哑的:“可是,你流这么多血,不去医院,会死掉的……”
霍寒景却很淡漠,那寡淡的神情,像极了受伤的人,根本不是他似的。
他说:放心,死不了。
他让时念卿帮他从医药箱里翻了凝结功能的药,消炎药,以及退烧的药,一并付下,便闭上眼睛,安静睡了过去。
那是,真的安静。
满室的死寂无声。
寂静得似乎可以听见窗户落雪的声音。
时念卿怔怔地跪在床畔,眼睛不眨地盯着霍寒景那张映着橘黄灯光的脸。
两年的时光,他也瘦了。
而且,瘦了很多很多。
原本就立刻的五官,更是深邃。
时念卿盯着那过于惨白的脸,大脑久久处在懵圈的状态。
她自然是六神无主,甚至魂飞魄散的。
尤其是,眼睛余光,不经意瞄到身畔的地板上,那堆砌得高高的,染着殷红血液的止血绷带与止血棉。
时念卿方寸大乱。
因为她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听霍寒景的,任由他在床上躺着。
不过最终,时念卿还是选择听了霍寒景的。
因为,他腹部的伤口,不知从何而来。
时念卿大概可以猜到,他应该是在地下黑市受的伤。
而,地下黑市的那些人,虽然身份背景见不得光,但,他们大多都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万一,霍寒景不小心在医院里曝光了身份,怎么办……
只是,霍寒景腹部的刀伤,扎得很深。不去医院的话,单纯的靠口服吃药,也不知道伤口会不会感染,甚至严重。
想到这里,时念卿整颗心又开始惶惶不安。
最后,她选择去药店,买注射类的消炎药和退烧药。
这两类药,给他注射的话,肯定没有问题。
出门买药之前,她在霍寒景的外套内,翻出钥匙。
买药的时候,时念卿很细心的询问药剂师的用药注意事项。
匆匆回去后,霍寒景仍然高烧不退。
他似乎睡得很沉,又似乎是陷入了昏迷。
时念卿根据药剂师的提示,凌晨三点,给他注射了退烧药。
时念卿从小胆子就小,她拿着针头的手,颤抖个不停。
好在注射退烧药后一个半小时,霍寒景的体温便开始往下降。
时念卿看着退烧的时候,他满脸的汗,连凌乱垂在额前的短发都浸湿了。
时念卿赶忙去卫生间,拿盆接了热水,又拿了毛巾,端在床畔,然后用热毛巾给霍寒景擦拭脸庞,以及脖颈。
之前流太多的血,不仅染得皮肤和衣服上四处都是,连床单上都是。
时念卿是真的看见鲜血的颜色,就害怕。
她小心翼翼帮霍寒景把身上的血渍擦干净后,又细心帮他测量了体温。
瞧见已经处在低烧状态,她如释重负般,深深呼出一口气。
霍寒景的体温,彻底恢复正常后,时念卿这才彻底跟着放心下来。
没有心里压力后,时念卿看着满房间的狼藉,犹豫了会儿,她开始处理。
她先是犹豫了下,最后去厨房拿了剪刀,把霍寒景穿在身上的衬衣给剪碎,脱下来后,她原本想重新给他换一件的,但是……霍寒景哪怕瘦了,仍然很重,她根本就搬不动,加之,他腹部有伤,她不敢随便动他,害怕伤口又流血了。
她重新帮他换了被套。
床单,换不下来,时念卿索性拿了盆,刷子,洗衣液,一点一点把床单上的血渍,刷洗干净。
等她清理干净房间,确定嗅不到任何的血腥味儿之后,时念卿小心翼翼关上了房间。
霍寒景的家里,是真的乱。
以前太养尊处优的缘故吧,他似乎自理能力很差。
时念卿看着满客厅和满餐厅的狼藉,犹豫了下,打算处理干净。
只是,在处理拿扇被她杂碎的玻璃渣时,瞧见地面印着两只鲜红的血脚印,这才后知后觉自己的脚,被玻璃渣,扎伤了。
没看见血脚印还好,看见了,她就觉得自己的脚底板,太疼了。
她坐在沙发上,查看自己的脚时,发现竟然扎了两片玻璃进去。
虽然不大。
但是,陷入皮肉之后,很疼。
时念卿招来镊子,自己拔玻璃渣。
玻璃渣,拔出来的时候,她疼得眼泪都挂在了睫毛上。
简单替自己包扎了伤口后,时念卿寻思着去找双拖鞋穿。
当她拉开鞋柜的时候,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粉白色的拖鞋。
太扎眼了,在一堆全是深黑色的鞋子里,那双拖鞋尤为醒目。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那双拖鞋。
不需要任何人告诉她,她就能猜到:那双拖鞋的主人是谁。
时念卿咬着嘴唇,最后从里面拿了双霍寒景的拖鞋。
霍寒景的拖鞋,太大了。
时念卿想要穿稳,走路的时候,都必须蜷着脚趾。
但,蜷脚趾的时候,需要用劲儿,那必然是会扯到伤口,很疼。
时念卿找了垃圾口袋,先把满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然后找来拖把,挨着挨着把室内拖得干干净净。
厨房里,也特别乱。
只是,在清洗盘子的时候,时念卿心里难受到极点。
因为洗碗池里,是两人份的餐具。
盘子是双人份,刀叉是双人份,红酒杯也是双人份。
而且,盘子里,不仅有还残留着牛排的酱汁,红酒杯里,还有喝剩的红酒。
时念卿不清楚这些餐具,是什么时候使用的。
但是,她知道,必然是霍寒景的女朋友过来的时候,他们用过的。
时念卿一边低垂着眉眼洗碗,一边难受得鼻尖又酸又疼。
她心里,疼得不停冒泡泡。
他和别的女人吃了烛光晚餐,却是她帮忙洗盘子。
哪有她这样的冤大头。
按理说,但凡有点骨气的女人,都应该把盘子全部砸碎了,然后全部扔垃圾桶里。
可是,她是那种有骨气的女人么?!
苏媚说得没错,她太怂了。
怂到骨子里。
怂到……她居然把他们浪漫吃过饭的盘子,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是发亮。
后来,她去卫生间,帮霍寒景把最近换洗下来的脏衣服,全部手洗干净,整整齐齐凉在厨房外面的生活阳台上。
等到她把屋内整理干净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还满身的狼藉。
她的睡衣,都是血。
血渍都干了。
而且,她头发的发梢,发硬。
之前还以为是沾了水。
直到她拿到鼻尖一嗅,竟然是发腥的血腥味儿。
时念卿寻思着洗个澡。
只是,她去院子里的内帐篷,翻了半天的衣服,也没找到一件适合穿里面当做睡衣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走得太急了,衣服本来就带得不多。
租房子那会儿,她穿脏的衣服,还能自己手洗。可,自从搬到霍寒景的院子里扎帐篷,她的衣服没地方洗,昨天才刚刚拿去干洗了。
最后,时念卿实在没衣服,索性轻手轻脚去到霍寒景的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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