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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所谓铠爷
“孙姨,现在好吗?!”时念卿淡淡看了眼顾南笙,随即随便找了个话题,询问道。
上次在咖啡厅见面,孙怡的状况,并不是太好。
神情疲惫,满脸憔悴。
虽然衣着仍然是以前喜爱的款式与品牌,但是穿出来的气质,浑然不如从前。
都说物以类聚。
宁苒的性子,是温柔贤惠的,所以孙怡性格也很柔和。
在商界豪门圈,顾峰然是出了名的宠妻。上流社会,每次有聚会,无论重要与否,只要孙怡愿意,顾峰然都会带着她。作为豪门夫人,她不似在商界打拼的女强人,通身上下的气场,凛冽又迫人。可,孙怡那雍容华贵的端庄与贤淑,却是任何人都不会忽视,甚至是无法模仿与比拟的。
时念卿小时候,特别听孙怡的话。孙怡的气场,给人很舒服,但也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听命行事。
然而上次的见面,孙怡就像变了个人。
再也没有以前的风光亮丽,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孤寂与死沉的气息。
顾南笙回复她:“挺好的,最近吃得好,睡得也挺好。”
时念卿点了点头:“那就好。”
太久没见面,两人忽然之间就沉默下去。
半许,顾南笙或许是觉得气氛,实在太过尴尬了,索性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挂在门口的外套风衣旁,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礼品盒。
他把礼物递过去的时候,时念卿有点惊讶:“我还有礼物拿?!”
顾南笙浅浅勾起唇角,笑意很温暖:“我哪次出差,不给你带礼物回来?!”
瞅着时念卿只是接过盒子拿在手里,并没有拆开的意思,顾南笙挑了下眉头:“不打算拆开看看吗?!”
顾南笙是很了解时念卿的。
表情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性子很倔强,尤其是在认定一件事后,固执得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
从小到大,她收他的礼物,都不会要贵重的。
所以顾南笙都会选择一些比较有实用价值,或是有纪念价值的礼物。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时念卿犹豫了下,这才拆开礼物。
里面是一条结合了复古元素,以及民族特色的丝巾。
小小巧巧的,却异常的精致。
时念卿一眼就特别喜欢。
“哇,好漂亮的丝巾。”时念卿眼睛都冒着亮晶晶的光。
女人,大概都喜欢这些小饰品。
时念卿喜欢丝巾,大多是受到宁苒的熏陶。
曾经,宁苒的衣帽间里,有个大得夸张的柜子,里面整整齐齐摆放了上百条的丝巾。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形状的,都有。
那时宁苒穿搭衣服的时候,都会选择配一条。
别提有多优雅好看了。
时念卿长大了,慢慢懂得爱美了,也开始喜欢丝巾。
顾南笙看着她欣喜到不行的模样,嘴角的笑意加深:“我第一眼看见这条丝巾的时候,就觉得你会特别喜欢。正好,再过一个月,就要开春了,到时候配条裙子。”
丝巾上的图案,是纯手工绣织的。或许没有顶级的奢侈品的丝巾,那般昂贵,但,这类丝巾应该是独一无二的。
时念卿小心翼翼把丝巾叠好,放进盒子里,然后让顾南笙坐在那里等等,她把丝巾放衣帽间去。
等她再次出来的时候,她的小狗正乖巧地趴在他的大腿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顾南笙温柔的抚摸,时不时的,嘴里还发出愉悦的闷哼声。
顾南笙这次回来,黑了不少。
头发也修剪得比以前要短。
褪去奶油气息,整个人成熟稳重了不少。
时念卿站在过道上,莫名就看出了神。
尤其是看着他逗小狗那开心又喜悦的模样,心里忽然就百味杂陈。
这不是她第一次养狗。
以前,她也捡过流浪狗养。
那时候,她偷偷把狗藏在太子府,可是,霍寒景发现狗的时候,发了好大的脾气。
顾南笙就不一样了。
她的每一个小动物,顾南笙都很喜欢。
当初藏在太子府的那条流浪狗,患有严重的皮肤病,哪怕病好之后,背上仍然有好几块的伤疤,长不出毛发。毛发坑坑洼洼的流浪狗,自然是不美观的。
霍寒景嫌弃它,嫌弃到不行,但凡只要它跨入主宅半步,他都会立刻命下人,里里外外消毒打扫好几遍。那时候他说:时念卿,我允许你养狗,但是只限制于那一块区域,只要跨出界限,你就把它给我弄走。
可是顾南笙见到它,却眉开眼笑地说:“这么灵性的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只狗,后来被她从太子府带走,送给了顾南笙。
顾南笙照顾它,照顾得很好。
它死后,顾南笙还给它建了墓碑。
时念卿看着顾南笙逗弄小狗的样子,忽然间心口酸得不像话。
她与霍寒景刚谈恋爱的那会儿,宁苒听到风声,曾经很严肃跟她探讨过。宁苒说:霍寒景的性子,太冷傲,身份地位摆在那里,是注定这辈子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倘若为了迎合他而改变自己,终究太委屈了。
两人的相处,不是一个人的全心全意的付出,便能天长地久维持下去。一个人的守护,那段感情,是畸形扭曲的。男人如果真心实意,想要跟你过日子,他是绝对会为了你让步,甚至是改变的。
可,霍寒景的家世、身份,以及权势,允许他的退让?!
尤其是宁苒移居美国,她对顾南笙的喜欢,到了偏执的地步。
宁苒曾经还跟她说过: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很短暂的,什么情情爱爱,都不重要。美满的爱情,能遇到是福分,遇不到也不要强求。女人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比选择一个自己爱的人,重要太多。小卿,你想过得幸福开心,顾南笙是最好的选择。
时念卿也知道,选择跟顾南笙在一起,按照他温润的性子,必然像顾峰然宠孙怡那样,宠她。
可……
时念卿垂下眼眸去。可她对顾南笙,没有爱情。
她不爱他,如果却选择他,对他多不公平。
“小卿,你站在那里做什么?!”顾南笙抬起眼眸,看见时念卿杵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英挺的剑眉都拧了起来。
时念卿回过神的时候,立即扬起嘴角:“我在想,你送我礼物,而我应该回送你什么礼物好。”
顾南笙说:“你过来陪我聊会儿天,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时念卿看见顾南笙眼底,一闪而过的狡黠笑意,瞬间觉得很无语。
她走过去,原本舒舒服服躺在顾南笙腿上的小狗,忽然就挣扎着身体,要翻去时念卿的身上,顾南笙立马按住它:“别乱动,你主人怀孕呢,你不能随随便便靠那么近。”
完了,顾南笙扭头看向她,很认真地问道:“给小狗,打疫苗了吗?!”
时念卿皱了下眉头说:“它现在有点小,可以打吗?!”
“你是孕妇,养狗不打疫苗,你心真大。”顾南笙有点无语,当然一听没打疫苗,他赶忙把狗抱得离时念卿更远一点。
时念卿看着他的举动,皱了下眉头:“不用这么夸张... -->>
第290章 所谓铠爷
“孙姨,现在好吗?!”时念卿淡淡看了眼顾南笙,随即随便找了个话题,询问道。
上次在咖啡厅见面,孙怡的状况,并不是太好。
神情疲惫,满脸憔悴。
虽然衣着仍然是以前喜爱的款式与品牌,但是穿出来的气质,浑然不如从前。
都说物以类聚。
宁苒的性子,是温柔贤惠的,所以孙怡性格也很柔和。
在商界豪门圈,顾峰然是出了名的宠妻。上流社会,每次有聚会,无论重要与否,只要孙怡愿意,顾峰然都会带着她。作为豪门夫人,她不似在商界打拼的女强人,通身上下的气场,凛冽又迫人。可,孙怡那雍容华贵的端庄与贤淑,却是任何人都不会忽视,甚至是无法模仿与比拟的。
时念卿小时候,特别听孙怡的话。孙怡的气场,给人很舒服,但也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听命行事。
然而上次的见面,孙怡就像变了个人。
再也没有以前的风光亮丽,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孤寂与死沉的气息。
顾南笙回复她:“挺好的,最近吃得好,睡得也挺好。”
时念卿点了点头:“那就好。”
太久没见面,两人忽然之间就沉默下去。
半许,顾南笙或许是觉得气氛,实在太过尴尬了,索性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挂在门口的外套风衣旁,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礼品盒。
他把礼物递过去的时候,时念卿有点惊讶:“我还有礼物拿?!”
顾南笙浅浅勾起唇角,笑意很温暖:“我哪次出差,不给你带礼物回来?!”
瞅着时念卿只是接过盒子拿在手里,并没有拆开的意思,顾南笙挑了下眉头:“不打算拆开看看吗?!”
顾南笙是很了解时念卿的。
表情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性子很倔强,尤其是在认定一件事后,固执得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
从小到大,她收他的礼物,都不会要贵重的。
所以顾南笙都会选择一些比较有实用价值,或是有纪念价值的礼物。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时念卿犹豫了下,这才拆开礼物。
里面是一条结合了复古元素,以及民族特色的丝巾。
小小巧巧的,却异常的精致。
时念卿一眼就特别喜欢。
“哇,好漂亮的丝巾。”时念卿眼睛都冒着亮晶晶的光。
女人,大概都喜欢这些小饰品。
时念卿喜欢丝巾,大多是受到宁苒的熏陶。
曾经,宁苒的衣帽间里,有个大得夸张的柜子,里面整整齐齐摆放了上百条的丝巾。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形状的,都有。
那时宁苒穿搭衣服的时候,都会选择配一条。
别提有多优雅好看了。
时念卿长大了,慢慢懂得爱美了,也开始喜欢丝巾。
顾南笙看着她欣喜到不行的模样,嘴角的笑意加深:“我第一眼看见这条丝巾的时候,就觉得你会特别喜欢。正好,再过一个月,就要开春了,到时候配条裙子。”
丝巾上的图案,是纯手工绣织的。或许没有顶级的奢侈品的丝巾,那般昂贵,但,这类丝巾应该是独一无二的。
时念卿小心翼翼把丝巾叠好,放进盒子里,然后让顾南笙坐在那里等等,她把丝巾放衣帽间去。
等她再次出来的时候,她的小狗正乖巧地趴在他的大腿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顾南笙温柔的抚摸,时不时的,嘴里还发出愉悦的闷哼声。
顾南笙这次回来,黑了不少。
头发也修剪得比以前要短。
褪去奶油气息,整个人成熟稳重了不少。
时念卿站在过道上,莫名就看出了神。
尤其是看着他逗小狗那开心又喜悦的模样,心里忽然就百味杂陈。
这不是她第一次养狗。
以前,她也捡过流浪狗养。
那时候,她偷偷把狗藏在太子府,可是,霍寒景发现狗的时候,发了好大的脾气。
顾南笙就不一样了。
她的每一个小动物,顾南笙都很喜欢。
当初藏在太子府的那条流浪狗,患有严重的皮肤病,哪怕病好之后,背上仍然有好几块的伤疤,长不出毛发。毛发坑坑洼洼的流浪狗,自然是不美观的。
霍寒景嫌弃它,嫌弃到不行,但凡只要它跨入主宅半步,他都会立刻命下人,里里外外消毒打扫好几遍。那时候他说:时念卿,我允许你养狗,但是只限制于那一块区域,只要跨出界限,你就把它给我弄走。
可是顾南笙见到它,却眉开眼笑地说:“这么灵性的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只狗,后来被她从太子府带走,送给了顾南笙。
顾南笙照顾它,照顾得很好。
它死后,顾南笙还给它建了墓碑。
时念卿看着顾南笙逗弄小狗的样子,忽然间心口酸得不像话。
她与霍寒景刚谈恋爱的那会儿,宁苒听到风声,曾经很严肃跟她探讨过。宁苒说:霍寒景的性子,太冷傲,身份地位摆在那里,是注定这辈子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倘若为了迎合他而改变自己,终究太委屈了。
两人的相处,不是一个人的全心全意的付出,便能天长地久维持下去。一个人的守护,那段感情,是畸形扭曲的。男人如果真心实意,想要跟你过日子,他是绝对会为了你让步,甚至是改变的。
可,霍寒景的家世、身份,以及权势,允许他的退让?!
尤其是宁苒移居美国,她对顾南笙的喜欢,到了偏执的地步。
宁苒曾经还跟她说过: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很短暂的,什么情情爱爱,都不重要。美满的爱情,能遇到是福分,遇不到也不要强求。女人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比选择一个自己爱的人,重要太多。小卿,你想过得幸福开心,顾南笙是最好的选择。
时念卿也知道,选择跟顾南笙在一起,按照他温润的性子,必然像顾峰然宠孙怡那样,宠她。
可……
时念卿垂下眼眸去。可她对顾南笙,没有爱情。
她不爱他,如果却选择他,对他多不公平。
“小卿,你站在那里做什么?!”顾南笙抬起眼眸,看见时念卿杵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英挺的剑眉都拧了起来。
时念卿回过神的时候,立即扬起嘴角:“我在想,你送我礼物,而我应该回送你什么礼物好。”
顾南笙说:“你过来陪我聊会儿天,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时念卿看见顾南笙眼底,一闪而过的狡黠笑意,瞬间觉得很无语。
她走过去,原本舒舒服服躺在顾南笙腿上的小狗,忽然就挣扎着身体,要翻去时念卿的身上,顾南笙立马按住它:“别乱动,你主人怀孕呢,你不能随随便便靠那么近。”
完了,顾南笙扭头看向她,很认真地问道:“给小狗,打疫苗了吗?!”
时念卿皱了下眉头说:“它现在有点小,可以打吗?!”
“你是孕妇,养狗不打疫苗,你心真大。”顾南笙有点无语,当然一听没打疫苗,他赶忙把狗抱得离时念卿更远一点。
时念卿看着他的举动,皱了下眉头:“不用这么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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