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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一个叫天苑的地方,这里是很多北漂一族聚集的地方。
陈大发的女秘书说,陈瑶就住在这边。
夜已深,王建勋驾车亲自送的我们。
这一路马不停蹄,一直都在跟踪这个案子,其实我们已经非常疲倦了,可没办法,凶手不是正常人,在不断成长,慢了我们或许会面临更大的麻烦。
这是姬子做出的判断,我决定相信他。
……
车子穿过半个城市,大概在晚上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们到地方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宜有外人在场,王建勋一点也不想看我们对付那种东西的场面,送到地方后就匆匆离去了。
这是一座二十多层高的大楼,里面全是小到十几、大不过五十平米小公寓,专门租给一些外来人员居住。这里寸土寸金,这样的房子倒是很有商业价值,总是人满为患。
揣着黎明给我们安排的身份,我们堂而皇之的要求物业配合工作,并且找到了物业经理。
物业经理竟然记得陈瑶这个人,倒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这里住着几百上千号人,年轻漂亮的太多了,他能记住,是因为陈瑶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孩儿。
她每个月缴纳的房租有四五千块钱,本来可以租一个五十多平方的屋子住,那种户型在这栋楼里算是很舒服的,无论采光还是环境都不错。
可这个女孩儿偏偏不干,花着大价钱租了顶楼,那里夏天闷热,环境比较差,就因为带着一个小阁楼,而且能直达天台,户型比较大,她住那里只是为了放她的琴。
她有很多琴。
每天早上,她会弹着琴、唱着歌,用这样的方式对这座城市说早安。
有一次物业经理和她闲聊,就问她,每天晚上要在酒吧里唱歌已经很累了,早上还要唱,不烦吗?
她晃着扎着马尾的脑袋说,在酒吧唱歌是唱给别人听,在天台唱歌是给自己听,她喜欢唱歌,这也是她的职业,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职业都烦,那活着有什么意义?
物业经理没有与她争执,只是心里暗笑——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真的爱自己的职业?谁特么的干活儿不是为了活着。
反正,物业经理挖空自己那颗词汇量并不大的脑袋,最后给了她这样一个评价——女文青。
然后,他拿了钥匙带我们去了陈瑶的房间,自己先撤了下去。
用他的话说就是,他不信陈瑶会犯法,更不想看我们抓她的场面,大家活着已经够不容易了,总需要几个像陈瑶这样的愣头青存在,至少能看见希望。
……
房间里面很黑,陈瑶似乎并不在家。
这里很简洁,根本不像一个女孩的房间,化妆品很少,也没有什么毛绒玩具,床铺简洁干净的像军人住过,养的植物全是仙人掌,琴是真的多,而且保养的很好,看得出来,这个陈瑶很喜欢这种生命力特强的东西,也是真的爱琴。
转了一圈,没什么发现。
大兵双手叉腰,低声道:“难不成干掉两个人以后她跑路了?咱们要不先在这蹲一晚上?”
“不可能跑!”
我冷笑道:“如果冲突源于那场饭局,想必是陈大发和陆铭把陈瑶给卖了,有卖家,就有买家,如果凶手是陈瑶,现在已经红了眼,怎么可能只找卖家的麻烦,不寻买家的晦气?她还有人要杀,没杀完之前不会走。”
叮当!
忽然,一道脆响在我们头顶上响起,似乎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在天台!”
姬子脸色一变,转身朝一侧的楼梯口冲去。
……
天台上,我们终于见到了这位女文青。
她背对着我们坐在天台的边缘,稍微从后面推一把,恐怕她就得从二十多层高的楼上飞下去摔个稀巴烂,可她没有丝毫恐高症状,旁边放着一打啤酒,手里拎着啤酒瓶,一仰头“咕咚咕咚”喝个底朝天后,随手一扔,“啪”的一下酒瓶就会在一旁爆碎开。
夜风徐徐,都市的霓虹下,她竟给我种遗世独立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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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一个叫天苑的地方,这里是很多北漂一族聚集的地方。
陈大发的女秘书说,陈瑶就住在这边。
夜已深,王建勋驾车亲自送的我们。
这一路马不停蹄,一直都在跟踪这个案子,其实我们已经非常疲倦了,可没办法,凶手不是正常人,在不断成长,慢了我们或许会面临更大的麻烦。
这是姬子做出的判断,我决定相信他。
……
车子穿过半个城市,大概在晚上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们到地方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宜有外人在场,王建勋一点也不想看我们对付那种东西的场面,送到地方后就匆匆离去了。
这是一座二十多层高的大楼,里面全是小到十几、大不过五十平米小公寓,专门租给一些外来人员居住。这里寸土寸金,这样的房子倒是很有商业价值,总是人满为患。
揣着黎明给我们安排的身份,我们堂而皇之的要求物业配合工作,并且找到了物业经理。
物业经理竟然记得陈瑶这个人,倒不是因为她年轻漂亮,这里住着几百上千号人,年轻漂亮的太多了,他能记住,是因为陈瑶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孩儿。
她每个月缴纳的房租有四五千块钱,本来可以租一个五十多平方的屋子住,那种户型在这栋楼里算是很舒服的,无论采光还是环境都不错。
可这个女孩儿偏偏不干,花着大价钱租了顶楼,那里夏天闷热,环境比较差,就因为带着一个小阁楼,而且能直达天台,户型比较大,她住那里只是为了放她的琴。
她有很多琴。
每天早上,她会弹着琴、唱着歌,用这样的方式对这座城市说早安。
有一次物业经理和她闲聊,就问她,每天晚上要在酒吧里唱歌已经很累了,早上还要唱,不烦吗?
她晃着扎着马尾的脑袋说,在酒吧唱歌是唱给别人听,在天台唱歌是给自己听,她喜欢唱歌,这也是她的职业,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职业都烦,那活着有什么意义?
物业经理没有与她争执,只是心里暗笑——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真的爱自己的职业?谁特么的干活儿不是为了活着。
反正,物业经理挖空自己那颗词汇量并不大的脑袋,最后给了她这样一个评价——女文青。
然后,他拿了钥匙带我们去了陈瑶的房间,自己先撤了下去。
用他的话说就是,他不信陈瑶会犯法,更不想看我们抓她的场面,大家活着已经够不容易了,总需要几个像陈瑶这样的愣头青存在,至少能看见希望。
……
房间里面很黑,陈瑶似乎并不在家。
这里很简洁,根本不像一个女孩的房间,化妆品很少,也没有什么毛绒玩具,床铺简洁干净的像军人住过,养的植物全是仙人掌,琴是真的多,而且保养的很好,看得出来,这个陈瑶很喜欢这种生命力特强的东西,也是真的爱琴。
转了一圈,没什么发现。
大兵双手叉腰,低声道:“难不成干掉两个人以后她跑路了?咱们要不先在这蹲一晚上?”
“不可能跑!”
我冷笑道:“如果冲突源于那场饭局,想必是陈大发和陆铭把陈瑶给卖了,有卖家,就有买家,如果凶手是陈瑶,现在已经红了眼,怎么可能只找卖家的麻烦,不寻买家的晦气?她还有人要杀,没杀完之前不会走。”
叮当!
忽然,一道脆响在我们头顶上响起,似乎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在天台!”
姬子脸色一变,转身朝一侧的楼梯口冲去。
……
天台上,我们终于见到了这位女文青。
她背对着我们坐在天台的边缘,稍微从后面推一把,恐怕她就得从二十多层高的楼上飞下去摔个稀巴烂,可她没有丝毫恐高症状,旁边放着一打啤酒,手里拎着啤酒瓶,一仰头“咕咚咕咚”喝个底朝天后,随手一扔,“啪”的一下酒瓶就会在一旁爆碎开。
夜风徐徐,都市的霓虹下,她竟给我种遗世独立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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