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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也奇怪,自从他妻子许美丽昨天夜里给他洗了这件衣服,他穿着就感觉到神清气爽。
以前他可是懒得不行,常常睡懒觉,他自从黄包车生意不愿意做之后,进了大烟馆,又进了窑子,有好一段时间都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从他妻子,孩子那里把生活费抢过来挥霍。
在他妻子的好言相劝之后,他找了最近的一个班上,但是他却不告诉妻子具体是何工作,也不告诉她每个月能挣多少钱。虽然这钱够她和孩子用的,但是他就不说,却总是说自己赚的很少,少的只够自己开销。他偶尔好心的时候从妻子那里少拿点钱,偶尔抽大烟的时候又去踢打妻子,又多抢钱。
平常这点动静是吵不醒他的,今天他就翻身而起,并没有什么抱怨的想法,而是感觉到精神倍增。他从来都没有如此的轻松过,他也感觉到颇为奇怪,难道他的妻子感化了他?
他摇摇头,他性格固执,自己清楚,何时被他的妻子感化过,他的妻子是为人品行不错,对他也很好,也很顾家,但是他说不上来怎么回事,他就觉得,他跟富家的子弟有区别他就不乐意,看着人家耀武扬威的出入在一些场所,他也想去,他却不知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他甚至还想跟他们攀比,但是他却没有这种攀比的条件,于是逐渐养成了在妻子孩子身上,发脾气的习惯。
那大孩子痴痴傻傻的,有的时候他又不忍心,于是只有把怒气发泄在妻子身上,看着她逐渐的把压力转化为动力,逐渐的去找工作,一次比一次好,做的绣品一次比一次质量优,她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养活他这个无能的丈夫。可是他却不觉得自己无能,觉得这才是他有魄力,能管得住妻子,这就是他的本事,他一直用这种错误的意念在灌输着自己。
门外却喧喧嚷嚷的声音越发的强烈了。老板一掀开门帘子,走到了他的床旁边。
这个地方是一个镖局,现在改成了武馆,也在悄悄做着镖局的生意。这老板是北方人,他住的床,还有给员工的床是比较独特的,看起来像土炕似的,冬天的时候他们还能取暖。夏天的时候在这床上铺着凉席。因此就会冬暖夏凉。
现在不冷不热,春季的时候刚刚好,一条薄毯子铺床。在床脚那边的两位小同事还在睡着觉鼾声如雷,可是,男人却睡不着了,他妻子给他洗完这件衣服,他就一直爱不释手,不知为何他就对这件衣服非常的有好感,而且有一种特殊的香气,可以掩盖自己身上原来那些汗味,免得这两位爱开玩笑的同事笑话他,看他的热闹。
老板见他醒来,便拉着他一起出去看。
男人随着老板往外走,一路上小声碎碎念着:“老板,他们三番五次的过来抓人,那些女演员一个个都被霍霍了,看起来也挺可怜的,可是这也不是你们这些会功夫的人该管的事情呀,咱们不还得押镖吗?不还得送点货吗?咱们管不过来那些事情的,之前你不救过一个戏子吗?那个女的,把你钱骗走了,咱们得长点记性了,不是我想说你,只是因为咱俩关系还不错,咱俩是老乡,您飞黄腾达起来真的是不容易,我也是偶然,在路上才遇到了你,否则的话我现在也不会有这些出息,还能赚到钱。”
老板生气的斜了他一眼,哼道:“你说的是你打媳妇那点出息吧!街坊都已经悄悄告诉我了,如果你下次再让我听见你打你媳妇的话,这工作你就别做了,让你媳妇过来做,我肯定会对他们娘几个照顾得很好,你放心吧,我也不是那种人,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子,也不知道你怎么回事,你媳妇比别人家媳妇漂亮许多,你为何就对她不好呢?还朝三暮四的,给别人家媳妇钱,这事儿我都听到不止一次了!”
男人连忙恭恭敬敬的双手作揖,赔笑道:“好老板,求放过,我以后一定会长记性的。”
两个人跑到门外的时候,发现又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演员,被地方恶霸给拖走了,真是可气。
老板随手甩出去一个飞镖,可是那人,横抱着女人很快就躲闪开了,眼瞅着追到街角就消失不见。
这掠走女演员的一定是一个功夫高手,女演员手里拿着剧本,飘洒一地,老板好心就一页页的捡了起来,叫他帮忙,男人虽不愿意,但是没有办法,谁叫人家是他的老板呢!他就跟着老板的步子,将这些剧本逐一的按照页数都收拾好。
老板认得这位女演员,那位女演员家里是大户人家,恐怕这一次应该是绑架勒索的吧,于是他把这些稿件都装到了自己的包里,他打算到前方再打探一下,让男人把它放到自己的办公室里。
可是这男人游手好闲的性子,并没有真正的改掉,他只不过在老板面前装的像柔顺的羔羊一般,其实不过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他很快回到了办公室,手忙脚乱的开始在包里寻找着钱财,小物件儿,看看老板到底有什么爱好。
他这是好奇,却不敢明目张胆的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偷盗,随即却看到了这个剧本,确实很吸引他,他也读过几年书认了点字,于是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程之焕,年轻有为的警探,被警署安排在调查一起少女的拐卖案件当中,陷入了这些困境。故事的一开始,他就被花香引诱,闯进了一间民宅。这花是女主秦氏从小就栽种的。女主在被鬼子糟蹋的瞬间,程之焕破门而入,而搭救了她……女主她本来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却居住在墓地附近,是逃难过来的。还清晰的记得那天,父亲卷着一铺盖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赶着驴就跑了,她跟着父亲没有跑多远,为了躲避鬼子……”
说也奇怪,自从他妻子许美丽昨天夜里给他洗了这件衣服,他穿着就感觉到神清气爽。
以前他可是懒得不行,常常睡懒觉,他自从黄包车生意不愿意做之后,进了大烟馆,又进了窑子,有好一段时间都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从他妻子,孩子那里把生活费抢过来挥霍。
在他妻子的好言相劝之后,他找了最近的一个班上,但是他却不告诉妻子具体是何工作,也不告诉她每个月能挣多少钱。虽然这钱够她和孩子用的,但是他就不说,却总是说自己赚的很少,少的只够自己开销。他偶尔好心的时候从妻子那里少拿点钱,偶尔抽大烟的时候又去踢打妻子,又多抢钱。
平常这点动静是吵不醒他的,今天他就翻身而起,并没有什么抱怨的想法,而是感觉到精神倍增。他从来都没有如此的轻松过,他也感觉到颇为奇怪,难道他的妻子感化了他?
他摇摇头,他性格固执,自己清楚,何时被他的妻子感化过,他的妻子是为人品行不错,对他也很好,也很顾家,但是他说不上来怎么回事,他就觉得,他跟富家的子弟有区别他就不乐意,看着人家耀武扬威的出入在一些场所,他也想去,他却不知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他甚至还想跟他们攀比,但是他却没有这种攀比的条件,于是逐渐养成了在妻子孩子身上,发脾气的习惯。
那大孩子痴痴傻傻的,有的时候他又不忍心,于是只有把怒气发泄在妻子身上,看着她逐渐的把压力转化为动力,逐渐的去找工作,一次比一次好,做的绣品一次比一次质量优,她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养活他这个无能的丈夫。可是他却不觉得自己无能,觉得这才是他有魄力,能管得住妻子,这就是他的本事,他一直用这种错误的意念在灌输着自己。
门外却喧喧嚷嚷的声音越发的强烈了。老板一掀开门帘子,走到了他的床旁边。
这个地方是一个镖局,现在改成了武馆,也在悄悄做着镖局的生意。这老板是北方人,他住的床,还有给员工的床是比较独特的,看起来像土炕似的,冬天的时候他们还能取暖。夏天的时候在这床上铺着凉席。因此就会冬暖夏凉。
现在不冷不热,春季的时候刚刚好,一条薄毯子铺床。在床脚那边的两位小同事还在睡着觉鼾声如雷,可是,男人却睡不着了,他妻子给他洗完这件衣服,他就一直爱不释手,不知为何他就对这件衣服非常的有好感,而且有一种特殊的香气,可以掩盖自己身上原来那些汗味,免得这两位爱开玩笑的同事笑话他,看他的热闹。
老板见他醒来,便拉着他一起出去看。
男人随着老板往外走,一路上小声碎碎念着:“老板,他们三番五次的过来抓人,那些女演员一个个都被霍霍了,看起来也挺可怜的,可是这也不是你们这些会功夫的人该管的事情呀,咱们不还得押镖吗?不还得送点货吗?咱们管不过来那些事情的,之前你不救过一个戏子吗?那个女的,把你钱骗走了,咱们得长点记性了,不是我想说你,只是因为咱俩关系还不错,咱俩是老乡,您飞黄腾达起来真的是不容易,我也是偶然,在路上才遇到了你,否则的话我现在也不会有这些出息,还能赚到钱。”
老板生气的斜了他一眼,哼道:“你说的是你打媳妇那点出息吧!街坊都已经悄悄告诉我了,如果你下次再让我听见你打你媳妇的话,这工作你就别做了,让你媳妇过来做,我肯定会对他们娘几个照顾得很好,你放心吧,我也不是那种人,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子,也不知道你怎么回事,你媳妇比别人家媳妇漂亮许多,你为何就对她不好呢?还朝三暮四的,给别人家媳妇钱,这事儿我都听到不止一次了!”
男人连忙恭恭敬敬的双手作揖,赔笑道:“好老板,求放过,我以后一定会长记性的。”
两个人跑到门外的时候,发现又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演员,被地方恶霸给拖走了,真是可气。
老板随手甩出去一个飞镖,可是那人,横抱着女人很快就躲闪开了,眼瞅着追到街角就消失不见。
这掠走女演员的一定是一个功夫高手,女演员手里拿着剧本,飘洒一地,老板好心就一页页的捡了起来,叫他帮忙,男人虽不愿意,但是没有办法,谁叫人家是他的老板呢!他就跟着老板的步子,将这些剧本逐一的按照页数都收拾好。
老板认得这位女演员,那位女演员家里是大户人家,恐怕这一次应该是绑架勒索的吧,于是他把这些稿件都装到了自己的包里,他打算到前方再打探一下,让男人把它放到自己的办公室里。
可是这男人游手好闲的性子,并没有真正的改掉,他只不过在老板面前装的像柔顺的羔羊一般,其实不过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他很快回到了办公室,手忙脚乱的开始在包里寻找着钱财,小物件儿,看看老板到底有什么爱好。
他这是好奇,却不敢明目张胆的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偷盗,随即却看到了这个剧本,确实很吸引他,他也读过几年书认了点字,于是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程之焕,年轻有为的警探,被警署安排在调查一起少女的拐卖案件当中,陷入了这些困境。故事的一开始,他就被花香引诱,闯进了一间民宅。这花是女主秦氏从小就栽种的。女主在被鬼子糟蹋的瞬间,程之焕破门而入,而搭救了她……女主她本来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却居住在墓地附近,是逃难过来的。还清晰的记得那天,父亲卷着一铺盖的琳琅满目的商品,赶着驴就跑了,她跟着父亲没有跑多远,为了躲避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