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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的寺院里租住一个院子,条件一般的人家则是请和尚念几篇经文便算作完事。当然也有很多大户人家,舍不得自家儿女一路奔波,便在家里设一间佛堂,以供使用。
龙誉晨骨节分明的修长双手抚摸着清清的毛发,神采奕奕的双眸直视语晴,轻声笑道:“清清本来就是你的!清清虽然有些娇贵,却也不是吃不得苦。它一旦认定了你,那么无论去哪里都会陪着你,哪怕上碧落、下黄泉也毫不退缩。”
语晴被龙誉晨盯得有些不自在,抬手拢了拢头发,笑道:“猫是最调皮的,生性好奇,喜欢乱走乱跑。我只怕它这一上山,会被山中的野物给勾去,若是找不回来,其实不是惹人伤心?就算找回来了,它被勾起了野性,也难保日后不会再跑。就算它自己不跑,哪天被人瞧见了,心里喜欢,强行掳去怎么办?”
龙誉晨突然起身,走到语晴身前,俯身将清清放在语晴怀中,俊美的脸上充满认真:“清清在我身边的时候,也曾去过很多地方,见了不少的美景。它若是要走,又怎么会还在你身边?家猫爱干净,野外的景致再美、动物再有趣,也比不过它心中的一个家。只要你有心,又怎么会保护不了它?”
语晴一愣,随即又笑了起来,宛若花开,心中的疙瘩解了开来。她是谁,她可是沐语晴!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沐语晴!前世今生,这么多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甚至还死过一次,难不成还没办法守住自己的爱情?
是的,她爱上了龙誉晨。只是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她总是下意识的在回避这个问题,所以她在面对龙誉晨的时候,总是想要逃避、退缩。可是龙誉晨是那么的了解她,一直都没有给她能够逃避的机会。
语晴回神一抬头,视线便沉入了龙誉晨深邃似海的目光中。二人目光交缠在一起,尽管语晴意识到他们此刻的姿势有些暧昧,但是龙誉晨的眼睛犹如施了魔法,让自己的视线怎样也拔不出。
语晴只觉得龙誉晨的眼睛越来越紧,脸颊都能感受到他那温热的呼吸……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的三更锣鼓声敲醒了二人。语晴连忙转过头,素手摸了摸红热的脸颊,又转过身嗔怪地看着龙誉晨,说道:“都三更天了,你还不回去,留着这里等着我请你吃茶么?”
龙誉晨从未见过语晴如此娇媚的模样,宛如一朵花苞,虽未绽放,但是一身的芳华早已引得人忍不住的想要采摘。心中很是欢喜,但是更恼怒自己在面对语晴的时候如此没有定力,她还未及笄,自己若真的下手了,岂不是个禽兽么……
龙誉晨转身看了看窗外,很不自然地说道:“时候是不早了,明日还要陪大哥做早课。我就先回去了,改日再来看你!”
语晴愣愣地看着几乎是落荒而逃的龙誉晨,脸上写满了诧异。待到龙誉晨的脚步声消失在院子里之后,再也抑制不住的银铃声才爆发而出,久久都为停歇。院子外的龙誉晨,听着隐隐约约地笑声,只觉得哭笑不得:没心没肺的小丫头,若不是体谅你还未及笄,我又怎么会忍得这么辛苦……
“郡主,铺子里来人送东西了,您给二少爷做的衣裳还有给清清它们的金铃铛都拿来了。属下方才忍不住看了一下,这个铃铛做得真是精巧,和郡主的图纸一模一样,大小也正合适,刚好配清清!”
百灵几个听了,立刻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连忙将画眉手中的盒子给接了过来,拿出了最上面的赤金铃铛把玩了起来。玉罕儿同阿依古丽几人见了,也忍不住好奇围了过来,几人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夜莺搀着语晴从书房走了出来,见几人堵住了路,不由得瞪了几人一眼,训斥道:“你们一个个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一点规矩也没有!也就是郡主宽容,依旧让你们在身前当差,若是遇到别的主子,早就让人将你们给发卖出去了!”
几人听了连忙散开,恭敬地站在两旁。百灵吐了吐小香舌,谄媚地向语晴献宝道:“郡主您看,多好看啊!上面还有个小金牌,刻着清清的名字,还有咱们王府的名字和地址!真是好看!赶快给清清带上,看看好不好看!”
语晴笑着摆摆手:“行了,知道你们好奇,去把清清它们几个抱来吧。”
语晴话音一落,几人便没了踪影,不多时各自抱着一只小东西走了进来(本来是用跑的,但是到了门口,怕夜莺瞧见了又要训斥,才改为走的)。
语晴伸手抱过小墨,将金色的铃铛挂在了它的脖子上,随后又依次给小白和清清分别系上一对白金和赤金的铃铛。
百灵几个心思活泼的见了立刻忍不住拍手,嘴里直叫好看,画眉和夜莺虽然持重,但是眼底也是一片笑意。
“真是可爱极了!郡主您怎么会想到给它们几个小东西挂个铃铛,真是又好看,又实用!这样它们跑出去就不怕找不到了!往日里为了找这几个调皮的小家伙,不知道费了属下几个多少的心思!只是为什么只有它们三个有,怎么不给雪虎那一家子也戴上?”
这个主意语晴不是没想过,只是一来她不想成为那个系铃人,二来她认为老虎是百兽之王,生性是自由的,怎么能被缚束?
“雪雄和雪慈两个那么打,打造一个适合的铃铛得用多少金子?而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雪雄近来的新乐子,我要是在它脖子上给系上个大铃铛,它非恼了我不可!”
画眉几人面面相觑,都想起了雪虎一家的新乐趣:总是喜欢躲在暗处,或者是瞧瞧地跟在王府里的人身后,趁着他们不注意出来吓唬他们!虽然王府里的人早已经习惯了雪虎一家的存在,知道他们不会伤人,但是骨子里还是对老虎有着敬畏和惧怕。所以每次雪虎“不经意”地出现,他们总会哇哇乱叫。直到看够了笑话的百灵等人出现,将雪虎带走,他们才会停下来。
几人又说笑了一阵,语晴才指着护卫抬进来的檀木箱子说道:“这里面都是给二哥做的新衣裳么?都拿出来给我瞧瞧,等下好给二哥送去。”
“方才来的人说,这回只是将中衣、薄的夹棉袄子、皮裘里子的外袍、狐裘斗篷这些给送了过来。至于厚的棉衣物和披风、大氅、皮靴这些耗时的,还在赶制。最迟后日一早能送过来。”
语晴点点头,道:“也难为他们了,又要顾着店里的生意,又要加急赶制这些东西。只怕是几日都没有好好睡觉了。告诉莫英,这个月多给工人么一些银子。后日一早,倒是也来得及!反正二哥后日和咱们一起出发,大不了就多等等。”
“真不知道二少爷怎么想的,突然说要去城外的庄子里读书!人家别的考生都是拼了命地往京城里来,偏偏咱们家两位少爷却越好了往外走!”
三天前杜宇槭同龙天征和语晴等人用膳的时候,突然提出要和杜宇枫结伴去城外的庄子里读书。龙天行和语晴惊愕之余仔细想了想,便也同意了。龙天行便立刻派了人挑了一个离京城有些远,够安静又安全的庄子,又特意让人看了一下日子,挑了九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后日一早出发。
有名的寺院里租住一个院子,条件一般的人家则是请和尚念几篇经文便算作完事。当然也有很多大户人家,舍不得自家儿女一路奔波,便在家里设一间佛堂,以供使用。
龙誉晨骨节分明的修长双手抚摸着清清的毛发,神采奕奕的双眸直视语晴,轻声笑道:“清清本来就是你的!清清虽然有些娇贵,却也不是吃不得苦。它一旦认定了你,那么无论去哪里都会陪着你,哪怕上碧落、下黄泉也毫不退缩。”
语晴被龙誉晨盯得有些不自在,抬手拢了拢头发,笑道:“猫是最调皮的,生性好奇,喜欢乱走乱跑。我只怕它这一上山,会被山中的野物给勾去,若是找不回来,其实不是惹人伤心?就算找回来了,它被勾起了野性,也难保日后不会再跑。就算它自己不跑,哪天被人瞧见了,心里喜欢,强行掳去怎么办?”
龙誉晨突然起身,走到语晴身前,俯身将清清放在语晴怀中,俊美的脸上充满认真:“清清在我身边的时候,也曾去过很多地方,见了不少的美景。它若是要走,又怎么会还在你身边?家猫爱干净,野外的景致再美、动物再有趣,也比不过它心中的一个家。只要你有心,又怎么会保护不了它?”
语晴一愣,随即又笑了起来,宛若花开,心中的疙瘩解了开来。她是谁,她可是沐语晴!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沐语晴!前世今生,这么多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甚至还死过一次,难不成还没办法守住自己的爱情?
是的,她爱上了龙誉晨。只是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她总是下意识的在回避这个问题,所以她在面对龙誉晨的时候,总是想要逃避、退缩。可是龙誉晨是那么的了解她,一直都没有给她能够逃避的机会。
语晴回神一抬头,视线便沉入了龙誉晨深邃似海的目光中。二人目光交缠在一起,尽管语晴意识到他们此刻的姿势有些暧昧,但是龙誉晨的眼睛犹如施了魔法,让自己的视线怎样也拔不出。
语晴只觉得龙誉晨的眼睛越来越紧,脸颊都能感受到他那温热的呼吸……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的三更锣鼓声敲醒了二人。语晴连忙转过头,素手摸了摸红热的脸颊,又转过身嗔怪地看着龙誉晨,说道:“都三更天了,你还不回去,留着这里等着我请你吃茶么?”
龙誉晨从未见过语晴如此娇媚的模样,宛如一朵花苞,虽未绽放,但是一身的芳华早已引得人忍不住的想要采摘。心中很是欢喜,但是更恼怒自己在面对语晴的时候如此没有定力,她还未及笄,自己若真的下手了,岂不是个禽兽么……
龙誉晨转身看了看窗外,很不自然地说道:“时候是不早了,明日还要陪大哥做早课。我就先回去了,改日再来看你!”
语晴愣愣地看着几乎是落荒而逃的龙誉晨,脸上写满了诧异。待到龙誉晨的脚步声消失在院子里之后,再也抑制不住的银铃声才爆发而出,久久都为停歇。院子外的龙誉晨,听着隐隐约约地笑声,只觉得哭笑不得:没心没肺的小丫头,若不是体谅你还未及笄,我又怎么会忍得这么辛苦……
“郡主,铺子里来人送东西了,您给二少爷做的衣裳还有给清清它们的金铃铛都拿来了。属下方才忍不住看了一下,这个铃铛做得真是精巧,和郡主的图纸一模一样,大小也正合适,刚好配清清!”
百灵几个听了,立刻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连忙将画眉手中的盒子给接了过来,拿出了最上面的赤金铃铛把玩了起来。玉罕儿同阿依古丽几人见了,也忍不住好奇围了过来,几人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夜莺搀着语晴从书房走了出来,见几人堵住了路,不由得瞪了几人一眼,训斥道:“你们一个个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一点规矩也没有!也就是郡主宽容,依旧让你们在身前当差,若是遇到别的主子,早就让人将你们给发卖出去了!”
几人听了连忙散开,恭敬地站在两旁。百灵吐了吐小香舌,谄媚地向语晴献宝道:“郡主您看,多好看啊!上面还有个小金牌,刻着清清的名字,还有咱们王府的名字和地址!真是好看!赶快给清清带上,看看好不好看!”
语晴笑着摆摆手:“行了,知道你们好奇,去把清清它们几个抱来吧。”
语晴话音一落,几人便没了踪影,不多时各自抱着一只小东西走了进来(本来是用跑的,但是到了门口,怕夜莺瞧见了又要训斥,才改为走的)。
语晴伸手抱过小墨,将金色的铃铛挂在了它的脖子上,随后又依次给小白和清清分别系上一对白金和赤金的铃铛。
百灵几个心思活泼的见了立刻忍不住拍手,嘴里直叫好看,画眉和夜莺虽然持重,但是眼底也是一片笑意。
“真是可爱极了!郡主您怎么会想到给它们几个小东西挂个铃铛,真是又好看,又实用!这样它们跑出去就不怕找不到了!往日里为了找这几个调皮的小家伙,不知道费了属下几个多少的心思!只是为什么只有它们三个有,怎么不给雪虎那一家子也戴上?”
这个主意语晴不是没想过,只是一来她不想成为那个系铃人,二来她认为老虎是百兽之王,生性是自由的,怎么能被缚束?
“雪雄和雪慈两个那么打,打造一个适合的铃铛得用多少金子?而且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雪雄近来的新乐子,我要是在它脖子上给系上个大铃铛,它非恼了我不可!”
画眉几人面面相觑,都想起了雪虎一家的新乐趣:总是喜欢躲在暗处,或者是瞧瞧地跟在王府里的人身后,趁着他们不注意出来吓唬他们!虽然王府里的人早已经习惯了雪虎一家的存在,知道他们不会伤人,但是骨子里还是对老虎有着敬畏和惧怕。所以每次雪虎“不经意”地出现,他们总会哇哇乱叫。直到看够了笑话的百灵等人出现,将雪虎带走,他们才会停下来。
几人又说笑了一阵,语晴才指着护卫抬进来的檀木箱子说道:“这里面都是给二哥做的新衣裳么?都拿出来给我瞧瞧,等下好给二哥送去。”
“方才来的人说,这回只是将中衣、薄的夹棉袄子、皮裘里子的外袍、狐裘斗篷这些给送了过来。至于厚的棉衣物和披风、大氅、皮靴这些耗时的,还在赶制。最迟后日一早能送过来。”
语晴点点头,道:“也难为他们了,又要顾着店里的生意,又要加急赶制这些东西。只怕是几日都没有好好睡觉了。告诉莫英,这个月多给工人么一些银子。后日一早,倒是也来得及!反正二哥后日和咱们一起出发,大不了就多等等。”
“真不知道二少爷怎么想的,突然说要去城外的庄子里读书!人家别的考生都是拼了命地往京城里来,偏偏咱们家两位少爷却越好了往外走!”
三天前杜宇槭同龙天征和语晴等人用膳的时候,突然提出要和杜宇枫结伴去城外的庄子里读书。龙天行和语晴惊愕之余仔细想了想,便也同意了。龙天行便立刻派了人挑了一个离京城有些远,够安静又安全的庄子,又特意让人看了一下日子,挑了九月二十二日,也就是后日一早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