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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我有证据!”吴乾再度讲出这句话,态度严肃。
吴乾心里也明白了,审判长对这个案子的全部细节,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好,证人请讲。”
“谢谢审判长。”
吴乾准备继续,迎来的却是徐洪轻蔑的眼神儿,这位律师料定对手没有关键证据。
“合议庭,还有在场的各位。”吴乾先是环顾四周,但特别的给了秦炎一个眼神儿。
秦炎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他双眼望天……心里话了,你钱串子要是敢出卖老子,日后就吃你小子的,吃一辈子!
想不到,吴乾接下来是这么说的。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作为侦探,是本周一才开始对本案调查的。”
强调了一下困难?
“本人在调查过程中,绝对遵守国家法律,在看33号宿舍608寝室也就是案发现场的时候,我也只是在外观瞧,封条未曾触碰。有人可以为我作证,再加上,我并没有得到警方的调查细节资料,只有雇主谢峰先生提供了一些粗略的资料,其他的线索,皆是我发出悬赏而来,也就是说,我对案发现场的细节并不特别了解,我只是大概的了解,我这么讲,大家明白了吧?”
这话说的明白,但是所有人都很糊涂,你这个侦探到底要说什么呢?
只是,林冰都对李雪小声的来了一句,‘这个家伙又卖关子了。’
却听吴乾接着说道:“但是,本人在这里,完全可以做出一个假设性的杀人过程描述,而这个描述,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的假设是对的!也就是说,被告的杀人过程就如我说的一模一样!”
这……终于懂了!
但,这也太难了吧?
就算是再怎么不懂法,再怎么不了解侦破工作的人,也完全可以想象这个难度。
别说旁听席了,就是审判长,徐洪,便是刘歆迪都不敢相信。
可是,吴乾却非常有自信的说道:“被告供述的案情大概是这样的,被告在进入了608寝室之后,跟被害人发生了口角之后争执起来,按照我从被告口中得知的说法,就是当时被害人要求被告……舔他……好吧,这个就不细说了,有证人,便是公诉人,她旁听来着。”
刘歆迪点点头,
但现在很多人都非常好奇,重点是‘舔’。
“但是!这绝对是假的!”吴乾越来越郑重了,“我的假设是这样的:
被告人在今年6月29号下午6点20分进入608寝室之后,马上就拿起还在门口的快递包裹,也就是包裹中的哑铃,对着被害人做出击打,被害人应该有所反应,所以被击中的位置应该是右侧太阳穴附近,并非头后,接着被害人应该已经倒地,这时,被告对着趴卧地上的被害人,实施了一次重击击打在后脑,而第三次则是过了一段时间,又狠狠的重击后脑,这样的三次打击造成脑挫伤,于是,被害人死亡!”
霍啊……旁听席一阵骚动。
“肃静!”审判长又敲桌子,对着刘歆迪问,“公诉人,警方调查结果如何?”
刘歆迪刚刚都听傻了,因为吴乾所说的这个击打部位……“审判长,公安机关调查表明,被害人三处受伤,确实是头后两处,右侧太阳穴一处。”
神了!
关键就是这个右侧太阳穴,就跟亲眼所见一样。
所有看这场庭审的人都有这个感觉,这个钱探,这个吴乾,也太厉害了吧。
凭空就能推测出来?
其他的先不说,光是这个击打的位置,这也太准了吧。
林冰跟李雪,还有306寝室三位,也都傻了。当然,一同傻掉的还有谢家夫妇,他们心里很感慨,这钱花的值。
不说他们了,就连徐洪都傻了,这个吴乾怎么可能判断的如此准确。
只有一个人内心是不一样……
“你大爷的钱串子!你太他妈会装逼了!”秦炎呗,他此时这心里,好复杂呀……这全是老子悄悄给他的资料。
可是!
“证人吴乾,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如你所说,进屋就动手。”
“审判长,我有人证跟物证!”吴乾微笑,自信满满,“住在508寝室的姬伟同学,他在今年6月29号也就是案发时,听到的是,‘咚,噼里啪啦,咚咚’,这就完全印证了我的说法。
即,前一声‘咚’,是被告三次重击的第二次,这时被害人已经倒地,故此有这么一声,而噼里啪啦的声音,是被告在砸碎手机跟笔记本电脑。而后两声咚咚,则是许多同学看到的情况,即被告跟被害人口角,大家赶过去,这个时候608的寝室门的小窗帘子掉下来了,而被告的做法是,做最后一次重击,这一击应该有大量鲜血,这是一声咚,而第二声咚,就是被告扔下了凶器,那副在快递包裹里的哑铃。被害人倒地的位置,因为寝室门小窗口的角度问题,外面的同学是看不到被害人被打击的具体情况的,他们只能看到被告在挥动那个快递包裹。”
这么一说,好像很说的通。
但是。
徐洪大声质问,“可当时的同学们都听到了我当事人跟被害人之间的争吵,这作何解释?”
“很简单。”吴乾轻松应对,“争吵应该是提前录下来的死者生前的声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机里,而当时被告在重击了被害人两次之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将手机里的这个声音放出来,只需要用笔记本电脑的外放功能就行了。
这个时候被告还做要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手上的哑铃砸房间里的其他东西,也就是我们能看到的那狼藉的场面,这个举动,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让声音变得更加的含混不清!
同时,被告还要大声应和外放的死者声音。
而能证明我说法的是,有同学向我提供线索,当时他只是隐约的听到谢凡的声音,但,并不是很清楚。
事实上,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巧妙的混淆视听的手段,那就是,这里既然是谢凡的房间,而且他也在这里面呢,那么,有争吵声出现,任谁都会首先想到,争吵者之一定然有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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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我有证据!”吴乾再度讲出这句话,态度严肃。
吴乾心里也明白了,审判长对这个案子的全部细节,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好,证人请讲。”
“谢谢审判长。”
吴乾准备继续,迎来的却是徐洪轻蔑的眼神儿,这位律师料定对手没有关键证据。
“合议庭,还有在场的各位。”吴乾先是环顾四周,但特别的给了秦炎一个眼神儿。
秦炎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他双眼望天……心里话了,你钱串子要是敢出卖老子,日后就吃你小子的,吃一辈子!
想不到,吴乾接下来是这么说的。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作为侦探,是本周一才开始对本案调查的。”
强调了一下困难?
“本人在调查过程中,绝对遵守国家法律,在看33号宿舍608寝室也就是案发现场的时候,我也只是在外观瞧,封条未曾触碰。有人可以为我作证,再加上,我并没有得到警方的调查细节资料,只有雇主谢峰先生提供了一些粗略的资料,其他的线索,皆是我发出悬赏而来,也就是说,我对案发现场的细节并不特别了解,我只是大概的了解,我这么讲,大家明白了吧?”
这话说的明白,但是所有人都很糊涂,你这个侦探到底要说什么呢?
只是,林冰都对李雪小声的来了一句,‘这个家伙又卖关子了。’
却听吴乾接着说道:“但是,本人在这里,完全可以做出一个假设性的杀人过程描述,而这个描述,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的假设是对的!也就是说,被告的杀人过程就如我说的一模一样!”
这……终于懂了!
但,这也太难了吧?
就算是再怎么不懂法,再怎么不了解侦破工作的人,也完全可以想象这个难度。
别说旁听席了,就是审判长,徐洪,便是刘歆迪都不敢相信。
可是,吴乾却非常有自信的说道:“被告供述的案情大概是这样的,被告在进入了608寝室之后,跟被害人发生了口角之后争执起来,按照我从被告口中得知的说法,就是当时被害人要求被告……舔他……好吧,这个就不细说了,有证人,便是公诉人,她旁听来着。”
刘歆迪点点头,
但现在很多人都非常好奇,重点是‘舔’。
“但是!这绝对是假的!”吴乾越来越郑重了,“我的假设是这样的:
被告人在今年6月29号下午6点20分进入608寝室之后,马上就拿起还在门口的快递包裹,也就是包裹中的哑铃,对着被害人做出击打,被害人应该有所反应,所以被击中的位置应该是右侧太阳穴附近,并非头后,接着被害人应该已经倒地,这时,被告对着趴卧地上的被害人,实施了一次重击击打在后脑,而第三次则是过了一段时间,又狠狠的重击后脑,这样的三次打击造成脑挫伤,于是,被害人死亡!”
霍啊……旁听席一阵骚动。
“肃静!”审判长又敲桌子,对着刘歆迪问,“公诉人,警方调查结果如何?”
刘歆迪刚刚都听傻了,因为吴乾所说的这个击打部位……“审判长,公安机关调查表明,被害人三处受伤,确实是头后两处,右侧太阳穴一处。”
神了!
关键就是这个右侧太阳穴,就跟亲眼所见一样。
所有看这场庭审的人都有这个感觉,这个钱探,这个吴乾,也太厉害了吧。
凭空就能推测出来?
其他的先不说,光是这个击打的位置,这也太准了吧。
林冰跟李雪,还有306寝室三位,也都傻了。当然,一同傻掉的还有谢家夫妇,他们心里很感慨,这钱花的值。
不说他们了,就连徐洪都傻了,这个吴乾怎么可能判断的如此准确。
只有一个人内心是不一样……
“你大爷的钱串子!你太他妈会装逼了!”秦炎呗,他此时这心里,好复杂呀……这全是老子悄悄给他的资料。
可是!
“证人吴乾,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人如你所说,进屋就动手。”
“审判长,我有人证跟物证!”吴乾微笑,自信满满,“住在508寝室的姬伟同学,他在今年6月29号也就是案发时,听到的是,‘咚,噼里啪啦,咚咚’,这就完全印证了我的说法。
即,前一声‘咚’,是被告三次重击的第二次,这时被害人已经倒地,故此有这么一声,而噼里啪啦的声音,是被告在砸碎手机跟笔记本电脑。而后两声咚咚,则是许多同学看到的情况,即被告跟被害人口角,大家赶过去,这个时候608的寝室门的小窗帘子掉下来了,而被告的做法是,做最后一次重击,这一击应该有大量鲜血,这是一声咚,而第二声咚,就是被告扔下了凶器,那副在快递包裹里的哑铃。被害人倒地的位置,因为寝室门小窗口的角度问题,外面的同学是看不到被害人被打击的具体情况的,他们只能看到被告在挥动那个快递包裹。”
这么一说,好像很说的通。
但是。
徐洪大声质问,“可当时的同学们都听到了我当事人跟被害人之间的争吵,这作何解释?”
“很简单。”吴乾轻松应对,“争吵应该是提前录下来的死者生前的声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机里,而当时被告在重击了被害人两次之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将手机里的这个声音放出来,只需要用笔记本电脑的外放功能就行了。
这个时候被告还做要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手上的哑铃砸房间里的其他东西,也就是我们能看到的那狼藉的场面,这个举动,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让声音变得更加的含混不清!
同时,被告还要大声应和外放的死者声音。
而能证明我说法的是,有同学向我提供线索,当时他只是隐约的听到谢凡的声音,但,并不是很清楚。
事实上,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巧妙的混淆视听的手段,那就是,这里既然是谢凡的房间,而且他也在这里面呢,那么,有争吵声出现,任谁都会首先想到,争吵者之一定然有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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