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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房间的初馨,将自己整个人甩在床上,似发泄地捶了几下公仔娃娃。
一想起当初填志愿时候,可真是悔不当初。明明她的第一志愿是南城大学,她的分数也比南城录取分高出了近百来分。可为什么会被最后一个志愿的B大录取了?真奇怪了!
那时候,她是有十足的把握,才把最后一个志愿乱填的。
哪里知道,事情就是变得这么戏剧性。
初馨越想越憋屈,撩过一旁的手机,就给何传宝通了电话。
何传宝是她三岁时候,懵懂记忆中就玩在一块的男闺蜜。许是他们之间的友情已经超越了太多,所以,在彼此的眼里早已经没有了男女有别这个词。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互相之间都会毫不保留地倾述。
“阿宝,爷爷不给我去南城。”
电话才通,初馨便先入为主。只是那端吵杂的金属音乐刺的她耳膜一疼,连连拿开手机,大约过了几秒,那厢的人才冲手机喊道,“喂——你说啥!?”
有点酒醉的声音,初馨听的出来。她原本还想找他商量对策呢,可这会儿……
“你在哪?”
“【岚芭】。你过来不?”
“……”
初馨没回话,直径挂了电话。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根本睡不着。而外边的天色还有些亮,索性起床穿衣下楼。
偶尔,她也会沉`迷于吵杂的重金属音乐,那样就好像可以将她的烦恼全部放空。
*
初馨下楼的时候,客厅里已然没坐着人,除了三两个打扫卫生的佣人。
那个叫梁世霄的男人,应该走了吧?
莫名想到他,那个漂亮又残缺的男人。自然脑海里联想起赵觅芙在她耳边说的那些人情事故。
有些烦恼,甩了甩头,不再多想什么,直接出门去了【岚芭】。
在门口给何传宝通了电话,他屁颠屁颠跑出来。
不是喝的很醉,只是脸上有两朵微红晕。
何传宝长得有点阴柔美,光是那白皙的肤色就不知让多少女生羡慕了,再加上立体偏柔的五官,大眼,高鼻,樱桃唇,若是带个假发,还真会错以为是个美女。
不过,好在他很高,近一八五的身子,初馨和他站在一起,不免显得娇小。
初馨本想进了岚芭就找个位置坐下,不想,何传宝偏带她上了三楼。
岚芭是白沙市数一数二的高档休闲会所,一楼是吵杂的酒吧,二楼是舞厅,到了三楼,便是安静的休闲咖啡厅了。
一栋房子,里头有着几个天地,自然出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初馨坐在软椅上,接过何传宝递过来的冰橙汁,一口下肚,缓了几秒,才对他道出原委。
“你爷爷不给你去南城,那岂不是见不到你的季男神了?”
“……”
何传宝说话,总是一语中人心。
是啊,她之所以如此想要去南城,还是为了心中的那个挚爱。
季晨朗,她从五岁开始就爱慕上的男人。如今,却和她分隔两地,在南城工作。她记得,他曾经说过,等她长大了,就会和她在一起。
而她现在已然成了翩翩少女,就等着考高结束,去南城和他相会了。
光是想想大学四年,能和他同在一个城市,她心里就很开心。等到她大学毕业,季晨朗也该回白沙市了。
然后结束四年长跑爱恋,顺理成章地结婚,多美好的事!
可现在……
回了房间的初馨,将自己整个人甩在床上,似发泄地捶了几下公仔娃娃。
一想起当初填志愿时候,可真是悔不当初。明明她的第一志愿是南城大学,她的分数也比南城录取分高出了近百来分。可为什么会被最后一个志愿的B大录取了?真奇怪了!
那时候,她是有十足的把握,才把最后一个志愿乱填的。
哪里知道,事情就是变得这么戏剧性。
初馨越想越憋屈,撩过一旁的手机,就给何传宝通了电话。
何传宝是她三岁时候,懵懂记忆中就玩在一块的男闺蜜。许是他们之间的友情已经超越了太多,所以,在彼此的眼里早已经没有了男女有别这个词。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互相之间都会毫不保留地倾述。
“阿宝,爷爷不给我去南城。”
电话才通,初馨便先入为主。只是那端吵杂的金属音乐刺的她耳膜一疼,连连拿开手机,大约过了几秒,那厢的人才冲手机喊道,“喂——你说啥!?”
有点酒醉的声音,初馨听的出来。她原本还想找他商量对策呢,可这会儿……
“你在哪?”
“【岚芭】。你过来不?”
“……”
初馨没回话,直径挂了电话。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根本睡不着。而外边的天色还有些亮,索性起床穿衣下楼。
偶尔,她也会沉`迷于吵杂的重金属音乐,那样就好像可以将她的烦恼全部放空。
*
初馨下楼的时候,客厅里已然没坐着人,除了三两个打扫卫生的佣人。
那个叫梁世霄的男人,应该走了吧?
莫名想到他,那个漂亮又残缺的男人。自然脑海里联想起赵觅芙在她耳边说的那些人情事故。
有些烦恼,甩了甩头,不再多想什么,直接出门去了【岚芭】。
在门口给何传宝通了电话,他屁颠屁颠跑出来。
不是喝的很醉,只是脸上有两朵微红晕。
何传宝长得有点阴柔美,光是那白皙的肤色就不知让多少女生羡慕了,再加上立体偏柔的五官,大眼,高鼻,樱桃唇,若是带个假发,还真会错以为是个美女。
不过,好在他很高,近一八五的身子,初馨和他站在一起,不免显得娇小。
初馨本想进了岚芭就找个位置坐下,不想,何传宝偏带她上了三楼。
岚芭是白沙市数一数二的高档休闲会所,一楼是吵杂的酒吧,二楼是舞厅,到了三楼,便是安静的休闲咖啡厅了。
一栋房子,里头有着几个天地,自然出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初馨坐在软椅上,接过何传宝递过来的冰橙汁,一口下肚,缓了几秒,才对他道出原委。
“你爷爷不给你去南城,那岂不是见不到你的季男神了?”
“……”
何传宝说话,总是一语中人心。
是啊,她之所以如此想要去南城,还是为了心中的那个挚爱。
季晨朗,她从五岁开始就爱慕上的男人。如今,却和她分隔两地,在南城工作。她记得,他曾经说过,等她长大了,就会和她在一起。
而她现在已然成了翩翩少女,就等着考高结束,去南城和他相会了。
光是想想大学四年,能和他同在一个城市,她心里就很开心。等到她大学毕业,季晨朗也该回白沙市了。
然后结束四年长跑爱恋,顺理成章地结婚,多美好的事!
可现在……